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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丧家之犬(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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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后天”

的傻瓜(“专业的小丑或丑角”

——《牛津英语词典》)之间的区别,他还会戏弄观众,让我们去思考这些区别,看它们何时、为何变得无效。

在《终成眷属》(All'sWellThatEndsWell,c.1604—1605)中,好吹嘘的帕洛(Parolles)对着小丑拉瓦契(Lavatch)说道:“行了,你这只耍口头功夫的傻瓜,我摸清你的套路了。”

拉瓦契的回应切中了问题的核心:“噢,先生,你是在自己身上摸透我的套路的?还是别人教你的?”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中,“傻瓜”

显然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形象,但他通常不会被用来辱骂。

与之相反,愚蠢的状态常常是令人向往的。

在《皆大欢喜》中,雅克(Jacques)叹道:“啊!

但愿我也是个傻瓜我也想要一件漂亮的花衣。”

愚蠢是一种用于伪装的敏锐,公爵在描述“穿花衣之人”

的时候,称赞了这种特质:“他利用自己的愚蠢,就如猎人利用那掩人耳目的马匹。

藏身于掩护之中,他射出了自己的智慧。”

因此,似乎存在两种类型的傻瓜——无意的傻瓜与自觉的傻瓜。

第二种类型的傻瓜深知,没有人能够完全控制自己的形象,这也是他们想让别人知道的事实。

机智是一种独特的武器,但那些最善于运用机智的人,并不觉得它有什么过人之处。

在《第十二夜》中,维奥拉(Viola)在谈到费斯特(Feste)时说道,“他聪明到足以扮演傻瓜要扮得足够傻,就得足够聪明。”

她对于费斯特的妙语,也给予了类似的赞赏:“先生,愚蠢确实如阳光般漫溢大地,无处不在地传递着光辉。”

注意这里的“先生”

(想想刚才那句“噢,先生,你是在自己身上摸透我的套路的?”

)。

费斯特与许多小丑和丑角一样,他们在为人处世的时候,都很注重自己的礼仪,这是愚蠢者联盟的标识。

在莎士比亚及其追随者的作品中,这类角色常常试图在自己的话语中,同时传达恳求与挑衅。

这种融合的基调不足为奇,毕竟喜剧中最频繁、最恒久的主题之一,就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那种亲密冤家的关系。

我们可以看到,在《亨利四世》(HenryIV,PartsIandII,c.1596—1598),福斯塔夫(Falstaff)同时扮演着粗心大意的小丑和诡计多端的下属。

他是丑角与佯装无知者的结合体,以一种伟大的姿态,阐明、揭示了既存的伪善。

哈尔王子(PrinceHal)称他为傻瓜,这是正确的表述,但王子并没有意识到这个词的真正含义。

福斯塔夫解释道:

各种各样的人都以诘问我为荣。

我只要站在别人跟前,他们就会觉得有趣。

没有人——他们就像愚蠢地拼在一起的泥块——能够发明出这么有趣的东西。

我不仅自己机智,还能激发出别人的机智。

哈姆雷特(Hamlet)曾将职业小丑埃尔西诺(Elsinore)形容为“带来无穷玩笑的家伙”

,而福斯塔夫也是这样的形象。

如果观众或其他角色妄图认为自己高他一等,他们就会体认到一种独特的感觉,他们似乎错失了这个笑话、这个人的价值——他愿意推崇“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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