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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记学家认为,对于杰斐逊而言,“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英雄远比基督教圣徒或现代历史人物更真实”
。
[5]他从弗吉尼亚培养贵族的威廉-玛丽学院毕业后,也进入了律师行业。
和汉密尔顿一样,杰斐逊狂热地执迷于自我完善。
他早晨天不亮就起床,高效率地利用每一个小时,每天学习15个小时以上。
杰斐逊的习惯极其有条理,他喜欢图书所提供的心灵庇护,并且他的兴趣爱好涉猎广泛。
他告诉自己的女儿:“如果我们一直工作,那能够完成的事就会非常多。”
[6]无论是骑马、拉小提琴、做建筑设计,抑或发明新奇的小机械装置,托马斯·杰斐逊似乎总是得心应手。
像许多成功人士一样,他孜孜不倦地修炼自我,并不屑于政治生涯的晋升。
这种自我满足和哲学反思使他成为一个非典型性政治家。
他曾经写道:“摆脱痛苦、得以安宁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辞去公职、自我隐退,满足于自身的幸福。”
[7]
杰斐逊这种安逸闲适的生活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的。
他记得儿时经常被放在马背的鞍垫上,由一个奴隶护送。
他从未试图为奴隶制度辩护,也从未说过他热切地期待某一天,“当机会来临,将废除这令人叹息的罪恶”
。
[8]当弗吉尼亚议会否决了他关于停止向州内“进口”
奴隶的提议时,他曾对于“公众意识不能忍受这样的倡议”
表示遗憾。
[9]然而,无论杰斐逊怎样指责奴隶制度的“道德和政治堕落”
,他的政治生活优越的贵族习惯仍旧无法离开奴隶制。
[10]比如修建位于蒙提塞罗山顶的府邸时,他似乎全然忘记了奴隶将建材运到山顶所要承受的艰辛劳动。
1769年,当14岁的汉密尔顿还在梦想着脱离圣·克罗伊岛时,26岁的杰斐逊已经入选了弗吉尼亚州的国民议会。
杰斐逊是那种具有清晰晋升路线的贵族。
28岁时他与年轻寡妇玛莎·韦利斯·斯凯尔顿(MarthaWaylesSkelton)结婚,玛莎的父亲死后,她继承了135个奴隶。
长达10年的恩爱婚姻因为多次孩子的早夭而受到伤害——六个孩子中只有两个长大成人。
1782年,玛莎也去世了,终年34岁。
杰斐逊当时仅有39岁,他比自己的妻子多活了44年,但从此再未婚娶。
他变得孤僻且难以捉摸,从此沉迷于书籍、发明和实验之中。
如果美国独立战争不曾爆发,托马斯·杰斐逊可能会是一名种植园主和哲学家,在蒙提塞罗山顶的豪宅中安享余生。
对杰斐逊而言,令人憎恶的独立战争打扰了他的清梦;对汉密尔顿而言,它却是一个逃离厄运和进取的良机。
杰斐逊和汉密尔顿一样,都通过具有绝对控制力的言辞而实现了政治上的崛起——充满阳光和乐观的言辞征服了一个新国家。
再没有人对个人自由与尊严的理想予以如此高尚的解释,也再没有人对普通人的智慧具有如此虔诚的信念。
作为《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杰斐逊善于给平凡的观点赋予庄严的色彩。
新政府成立时,《独立宣言》还没有获得“美国圣经”
的地位(杰斐逊的作者身份基本上是匿名的,直至18世纪90年代,当他发现由此产生的政治便利后,才予以公开)。
因此,1790年汉密尔顿初识杰斐逊时,并没有像我们今天这样认为他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
汉密尔顿可能会认为,杰斐逊对国家的贡献比起自己来黯然失色。
汉密尔顿不仅仅是拿自己在宪法方面所做的工作来做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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