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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被人打断了腿,还低声说道“跌断,跌,跌……”
以后他一定忍受不住这样苦痛的生活而死了。
文中所提的“鲁镇”
,在作者的小说中有好几处提到,实在是一个创造的地名;我想这个地名所包含的内容就是作者的父系故乡(绍兴城内都昌坊口)和母系故乡(绍兴东皋乡安桥头)的混合体,我们到那两处附近去,一定可以寻到许多迹象。
而“咸亨酒店”
却是一个真店号,就在都昌坊口,作者故里的斜对门,我还见过多少回,大概至今还在,这种小规模的老字号是不大容易倒闭的。
《孔乙己》中的主角孔乙己,据鲁迅先生自己告我,也实有其人,此人姓孟,常在咸亨酒店喝酒,人们都叫他“孟夫子”
,其行径与《孔乙己》中所描写的差不多。
何以鲁迅先生自己最喜欢《孔乙己》呢?我简括地叙述一点作者当年告我的意见。
《孔乙己》作者的主要用意,是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
对于苦人是同情,对于社会是不满,作者本蕴蓄着极丰富的情感。
不满,往往刻画得易近于谴责;同情,又往往描写得易流于推崇。
《呐喊》中有一篇《药》,也是一面描写社会,一面描写个人;我们读完以后,觉得社会所犯的是弥天大罪,个人所得的却是无限同情。
自然,有的题材,非如此不能达到文艺的使命;但是鲁迅先生自己,并不喜欢如此。
他常用四个绍兴字来形容《药》一类的作品,这四个绍兴字我不知道应该怎样写法,姑且写作“气急虺”
,意思是“从容不迫”
的反面,音读近于“气急海颓”
。
《孔乙己》的创作目的既在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那么,作者对于咸亨的掌柜,对于其他的顾客,甚至对于邻舍孩子们,也未始不可用《药》当中处理康大叔、驼背五少爷、红眼睛阿义等的方法来处理他们。
一方面固然是题材的关系,《药》的主人公是革命的先烈,他的苦难是国家民族命运所系,而《孔乙己》的主人公却是一个无关大局的平凡的苦人;另一方面则是作者态度的“从容不迫”
,即使不像写《药》当时的“气急虺”
,也还是达到了作者描写一般社会对于苦人的凉薄的目的。
鲁迅先生特别喜欢《孔乙己》的意义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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