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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二三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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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伏园2
《孔乙己》
我尝问鲁迅先生,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说里,他最喜欢哪一篇。
他答复我说是《孔乙己》。
有将鲁迅先生小说译成别种文字的,如果译者自己对于某一篇特别有兴趣,那当然听凭他的自由;如果这位译者要先问问原作者的意见,准备先译原作者最喜欢的一篇,那么据我所知道,鲁迅先生也一定先荐《孔乙己》。
鲁迅先生自己曾将《孔乙己》译成日文,以应日文杂志的索稿者。
《孔乙己》的作者,把创作的镜头,放在一个小酒店学徒的身上,凭了他来摄取一个酒店顾客(孔乙己)的肖像。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原来鲁镇咸亨酒店的顾客有两类。
第一类:“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每每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靠柜外站着,热热地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但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大抵没有这样阔绰。”
第二类:“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
孔乙己却在两类当间,不属于哪一类,所以说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
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知识程度,所以他开口便是“之乎者也”
,一般顾客连掌柜在内都不懂。
他有士大夫阶层的疏懒习惯,虽然“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抄抄书,换一碗饭吃。
可惜他又有一样坏脾气,便是好吃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
。
只是他没有士大夫阶层的经济背景和处世技术,而仍有士大夫阶层的体面问题,“偶然做些偷窃的事”
,却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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