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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就是这样残酷。
就算诺尔能自编魔法,也逃不过“魔法越强、消耗越大”
这一基础规则。
魔力值100以内的小法术,他还能仅凭自己施展。
要想加大火力,他不得不依靠龙尸笔记的力量。
然而龙尸笔记就像一次性充电宝,要是把它耗没了,他得天天背着山一样的魔法材料到处跑。
必须先解决笔记的耗损问题。
阳光从窗帘缝中漏进来,诺尔打了个响指,用鬼火烧掉了写满文字的羊皮纸。
他站起身时,桌上半点灰烬也不剩。
上午,忒斯特打算购置换洗衣物和补给,诺尔则一心想去魔法道具店。
两人稍作商议,痛快地决定分道扬镳。
“我会把你的衣服也买上。”
忒斯特说,“记得多在外头转转,咱们还有个城主女儿要找呢。”
“你一个人买?”
忒斯特摆摆手:“我知道你的尺寸,别忘了,当初你可是相当‘坦诚’。”
“……”
诺尔面无表情地喷了口气。
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一个小小的变化——
忒斯特把玩家耳环藏了起来。
先前在新手村,诺尔听那个布莱提过。
他说玩家耳环死活摘不掉,哪怕把耳朵割掉,它都能跟耳朵一起长回来。
要想隐藏“玩家”
身份,只能遮住耳朵或者伪装耳环,忒斯特选了后者。
忒斯特一头引人注目的银白长发,耳环在发丝下若隐若现——他将耳环坠子黏上耳垂,还把它刷成银色,加了半颗珍珠。
现在它看起来像银包边的珍珠耳钉,几乎与那银色发丝融为一体。
这家伙甚至在右耳搞了成对的。
配上那张俊美的脸,这对临时赶制的“新耳环”
还挺合适。
也不知道忒斯特腰包里藏了多少小道具,诺尔摇摇头,踏出房间。
……
“克米特的魔法杂货铺”
比概念草稿里的还夸张。
这栋建筑由木头搭成,歪歪斜斜立了三层。
它夹在两堵高墙间,又烂又窄,像嵌进牙缝的菜叶。
诺尔推开门,差点被吊在门口的蜥蜴干糊一脸。
杂货铺室内比室外还乱,整个空间80%都是横七竖八的架子,上面乱糟糟堆满商品——爬虫类干尸、一罐罐昆虫翅膀或蜷着腿的蜘蛛,各种叫不出名字的矿石、皮革和干草药。
厚重书本见缝插针地乱塞一气,金属道具在角落堆成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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