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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头脑灵活身体强健,所有的精力却全部投入在如何结束该死的轰炸任务并早日回家。
看上去约翰连除了不随便欺负人以外妥妥一个兵痞,如这本书基调一样的荒谬绝伦。
不过辛运的是,即便约翰连是个兵痞,在这样一个连队里,他也根本不会是最炸眼的那一个。
比起一心想当将军,不把士兵的命当人命一直增轰炸任务的卡思卡特上校,约翰连只不过算个不执行任务的逃兵;比起做生意红了眼,竟然和德国人签订协议导致军营被轰炸的米洛,约翰连只不过是只脾气不好爱打架的山羊;比起在经过战争占领的城市草菅人命、为所欲为的败类军人,约翰连只不过是个大气不敢喘无力改变任何事的胆小鬼。
请谅解,我实在不想也无法去考究这个虚构故事的战争背景——究竟是否这些士兵少进行两次轰炸任务,联军就会失败,世界就将沦陷于法西斯之手呢?也许,也许卡斯卡特上校“不执行任务就是在违背自己的国家”
的理由存在合理性,也许约翰连逃避的行为的确可耻,但还是有一点始终绕不过去,“这该死的战争不会因为少我一个而失败也不会因多我一个而胜利,我只想回家”
——这句话背后的潜台词,我想活下去。
抱歉,即便这种求生的信念有一股浓浓的绝对自私的味道,我还是无法在“为胜利光荣而骄傲地赴死”
和如此自私的决定中选择出更为正确的那一个。
,!
好在这篇文章本就不是为谁而作的辩护稿,我不必小心翼翼用法律的公义和道德的准绳来给谁定罪或为谁脱罪。
请理解,《军规》不是在歌颂战斗英雄,我们的故事不是一场悲壮战争的回顾,《军规》是在用最荒谬的口吻讲最荒唐的童话,这个童话充满了暴力血腥的情节,越难以置信就越有讽刺的力量——它给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去看本不应该存在却真实存在的丑恶。
约翰连的戏码是可悲的,可怜的。
他在医院装病以逃避飞任务的时候伪装过一位全身包裹在绷带里的士兵,当这位病人的家属来看望病人时,面对的却是约翰连这个陌生人。
陌生的父母和哥哥与这位陌生的、全身上下只能看到眼睛的弟弟聊着干巴巴的话,第一次读我觉得真的很好笑,后来再读我觉得真的很好哭。
他们互相根本就不认识,连名字都不知道,是那么滑稽可笑;可是即便他们连名字都不知道,那对父母甚至都不知道这具“木乃伊”
的绷带面罩下面究竟是不是他们儿子的脸,他们仍对假儿子表示了最诚挚的爱和嘱咐,“等你去了那里,对他说,让那么多年轻人去那里是错误的事情,他不该这样做”
,这位陌生的父亲甚至想要“儿子”
去谴责上帝,这个情节是那么的无奈而悲伤。
如果要我说读这本书要注意什么,我想说的第一点绝对会是多读几遍。
毕竟它不像传统观念里的译作品,不是以“谢天谢地哦我的上帝”
此一类充斥浓浓西方基督教色彩的说话方式来讲故事的,它更像一个叛逆的孩子、一只想要撕碎绵羊脖子的牧羊犬,“去她妈的”
和“叫上帝去死”
更符合这本书的世界观。
:()我的天涯和梦里,你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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