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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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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音山的山色总是那么郁郁葱葱,记忆中,那翡翠一样的绿一直盛开在山上,从没消失过。
如果硬说它有过缺失,就是某个可怕的冬天。
但在木子棉心里,那个冬天是死去了的。
关于那个冬天的所有记忆,都被她狠狠地掐灭了。
木子棉宁肯相信,那个冬天不曾有过。
那么,在她眼里,九音山就几近完美。
那一望无际的绿,还有层层叠叠蘑菇云般绵延起伏一直朝远天处延伸了去的那成片成片的橡树林,就成了一种永恒。
木子棉喜欢橡树。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爱好,不是说不能,关键是像她这样的女人,应该有更高雅更奢靡的喜好。
比如凡君喜欢绘画,喜欢背着画架四处跑,四十几岁的女人,弄得像个疯子,可她自己倒挺知足,说自己是“达人”
,就该这样活。
凡君也确实这样活,整日乐乐癲癫,像个小女孩,可羡慕死人了。
再比如小曼喜欢西洋音乐,喜欢静静地躺在沙发上,微闭上双眼,任乐声如潺潺流水滑过她如瓷如玉、细白柔嫩的肌肤,浸润到心田里去。
小曼的肌肤可好了,她们几个当中,最属她的皮肤好,晶莹透亮,细滑无比,仿佛轻轻一点,就能渗出水来。
天呀,她怎么能有那样好的肌肤呢。
一想小曼的肌肤,木子棉内心就有一种潮动。
对,是潮动,不是激动。
她曾不止一次恶作剧地钻过小曼被窝,还肉麻地说爱死你了这种话。
说这话时,她的手指不由得就去轻抚小曼雪脂一样的肌肤,弄得小曼痒痒,免不了骂她几句恶心或是“重口味”
。
其实她口味不重,只是对美好的东西有种贪婪。
包括对他。
哦,木子棉又想到他了。
不应该的,不能这样迷失,要尽快走出来,必须的。
木子棉提醒自己。
还是说爱好。
跟小曼和凡君比,木子棉的喜好就显得简朴,而且俗气。
小曼不止一次说,绿色有什么好看呢,况且还是橡树的绿,呆板、俗气,没味道死了,不如跟我去泡桑拿吧,让他们挑一张更舒缓的碟,把我们包裹在音乐里。
听听,包裹在音乐里,多有诗意啊。
木子棉喜欢生活有诗意。
她总幻想自己像一只白鹿,在绿色苍茫的山林中奔走,头顶有白云,脚下有酥软的湿地,蓝天、碧野,潮湿新鲜的空气,望不到头的绿,橡树或是松林的清香,叮咚的小溪,大片大片的蘑菇。
她不想看到高楼,不想看到拥挤仄逼,甚至不想看到一张张幸灾乐祸陷阱似的脸。
可诗意在哪?她曾经以为自己活在诗里,真的,如诗如画,当时她这么形容,还夸口给小曼,把小曼嫉妒的,不无酸意地说:“行了木木,少说点,再说我可真要嫉妒了,女人是听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的,受不了。”
说这话的时候,是她嫁给周培扬不久。
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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