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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国桢《晚明史籍考》、柳亚子《羿楼旧藏南明史料书目提要》(见《怀旧集》第一六八页)承袭其讹;拙著《明末农民战争史》第三四五页亦写作“陈贞慧:《过江七事》”
。
均误。
只要仔细研究这部书,不难确定作者只能是姜曰广,其根据如下:一、陈定生一局外书生不可能知道其中委曲;二、书中所记过江七事全部以姜曰广的言行为核心,不可能为陈定生或他人所作;三、最重要的证据是甲申十月从北京逃回南京的张鹿征(曾出任弘光朝锦衣卫指挥使,清初改名张怡)著《闻续笔》卷一记:“南都初建,着数多舛,见姜公曰广所记七事。”
其下引“计迎立”
“持逆案”
“正纠参”
“裁镇将”
等均节取姜氏《过江七事》原文。
以张怡当时的地位和他对明代史事的关心,不致弄错作者。
确定《过江七事》的著者为参与迎立并出任大学士的姜曰广,才不致将该书视为仅据风闻的泛泛之作。
参见张怡《白云道者自述》。
[12]姜曰广《过江七事》。
[13]顺治二年十一月十九日朱常润奏本,见《顺治录疏》。
[14]姜曰广《过江七事》。
[15]李清《南渡录》卷一。
[16]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卷一。
谈迁时为高弘图幕客,在《枣林杂俎》仁集,《史相国督师》条记:“而史先柬士英,有福藩不忠不孝等语。
士英意胁之。
史求还故牍,终不相忘。”
又说:“嘉善吴进士亮中云,见史相国手札,福世子荒**酗酒,不曾读书,云云。”
彭士望曾在史可法幕中任职,也说:“史复马书有不忠、不孝、不仁、不知之语。”
见《耻躬堂诗钞》卷十六,《山居感逝》诗。
陈鼎《东林列传》卷二十三《吕大器传》云:吕大器时以兵部侍郎“兼署礼部,主潞议,不肯署,右都御史张慎言、詹事姜曰广皆然之,方列福王不孝、不弟等六事贻可法及士英。”
李清《南渡录》卷一记:“南都诸臣……方列王不孝不弟等七款贻漕督史可法,转贻士英为立潞王。”
同书卷四又记弘光元年二月行人司行人朱统攻击姜曰广语:“曰广诬圣德有七不可。”
按,史可法时任南京兵部尚书,不应称之为“漕督”
;“七不可立”
福王的条款无论是谁归纳出来的,史可法赞同并致书马士英当系事实。
[17]谈迁《枣林杂俎》仁集,《异议》条。
按,谈迁曾任高弘图幕客,所记当可信。
[18]南京兵部侍郎吕大器(史可法的副手)原来积极支持钱谦益拥立潞王,五月初三日福王朱由崧出任监国,他“心怵前议,欲请后日即登极”
,借以换取朱由崧的好感。
见李清《南渡录》卷一。
[19]姜曰广《过江七事》。
[20]姜曰广《过江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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