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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尸以出,被发步哭而随之。
至有闾巷庸猥人无识知者,忽令召斩。
邺下系徒,罪至大辟,简取随驾,号为供御囚,手自刃杀,持以为戏。
兼以外筑长城,内营宫殿,赏赉过度,天下骚然。
内外憯憯,各怀怨毒。
而素严断临下,加之默识强记,百寮战栗,不敢为非。
案文宣本性,或尚较文襄为深沈,其吏才亦不让文襄。
《文襄纪》言其情欲奢**,动乖制度。
尝于宫西造宅,墙院高广,听事宏壮,亚大极殿,神武入朝责之乃止,使其获登大位,亦未必愈于文宣也。
文**暴之事,多在天保六七年后,非徒本性,实亦疾病使然,观其冒犯寒暑,临履危险,多为人所不堪可知,《本纪》又云:至于末年,每言见诸鬼物,亦云闻异音声,亦其有疾之一证。
即其耽于曲蘗,亦未必非病状也。
特有狂易之疾者,发为何种行动,仍系习染使然,文宣虽云有疾,非染于鲜卑之俗,其**暴,亦当不至如是其甚耳。
《北齐书·本纪》述文**虐之事云:诸元宗室,咸加屠剿。
永安、上党,并致冤酷。
高隆之、高德政、杜弼、王元景、李蒨之等,皆以非罪见害。
案诸元被戮,见于史者,有咸阳王禧之子坦,高阳王雍之子斌,济阴王小新成之曾孙晖业,临淮王彧之弟孝友,昭成五世孙景皓,无上王之子彭城王韶。
坦之死,以其子酒醉诽谤,妄说图谶,坦因此配北营州,和龙。
死于配所。
斌,天保二年从讨契丹,还至白狼河,今大凌河。
以罪赐死,未知罪状为何。
晖业亦死于是年,以骂元韶“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
晖业在魏宗室中,颇有学问、气节。
其在晋阳,无所交通,而撰魏蕃王家世,为《辨宗录》三十卷,盖不胜其宗国之痛焉。
孝友与之俱死。
孝友,史亦称其明于政理,盖皆忌之也。
景皓:天保时,诸元帝室亲近者,多被诛戮,疏宗如景安之徒,议欲请姓高氏,景皓不肯,曰:“岂得弃本宗,逐他姓?大丈夫宁可玉碎,不能瓦全。”
景安以此言白文宣,遂被诛,家属徙彭城。
元韶:齐神武以孝武帝后配之。
《传》云:韶性行温裕。
以高氏婿,颇膺时宠。
能自谦退。
临人有惠政。
好儒学,礼致才彦。
爱林泉,修第宅,华而不侈。
可谓曲意求全矣,然亦卒不免。
《传》又云:文宣剃韶须髯,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我以彭城为嫔御。”
讥元氏微弱,比之妇女。
十年,天保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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