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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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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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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梦都没想到,一条祖籍可考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名贵柯基犬,最后会以中国元杂剧里的小丑张驴儿的名字,落户到一个千山深处一文不名的小镇上。

并且还大有可能,是永久居住。

镇子很小,我主潘银莲带我从上街头走到下街头,也就用了十一分半钟时间。

而从北城坡根,走到南河岸,才是七分二十秒。

据说小镇历史也不短,现在正在开发一个有关唐朝诗人的隐居旅游点。

专家的争论焦点是:诗人当初到底是骑驴来的,还是骑骡子来的。

留了几首诗,一时说花脚骡子,一时说跛腿驴。

看来文人自古就没个科学态度,好信口雌黄。

关键是另一个县的另一镇,还在抢占诗人隐居的所有权。

事实是诗人确实在人家那儿隐居了一年,还建了一个云朵寺。

并且明确研究出是骑着驴去的。

因为云朵镇头一个巨石上,有驴脚印,说确乎是唐朝的遗迹。

这样一来,我看河口镇的旅游开发就有点悬。

城里人都多得溢出来了,可乡下还是想方设法,盼着来很多很多的人。

无非是指望他们把吝啬的钱口袋,开出二指宽一个缝,挤出几个镚子儿来而已。

其实他们永远也不知道,城里有钱人都会把钱挥霍到哪里去。

但这样一个偏僻小镇,想要发展经济,不想些奇招,又何不是比让柯基犬踩高跷都更难的事体呢?以我的猎奇与考据癖,是要把小镇的历史沿革、来龙去脉翻个底朝天的。

可作者一再交代,说小说快结束了,让我不要婆婆妈妈,啰里啰嗦,得拣紧要的说。

何况我的门牙,还被遭“炮毙”

的贺加贝踢掉了两颗,跑调漏气,很是不关风。

许多趣闻轶事、民俗掌故,就容我从略了。

我得从我主潘银莲带我回小镇说起。

首先是婚姻变故,让她不得不抽身退步。

以我的脾气,是要跟贺加贝鱼死网破的。

可我主在与我前主史副教授托芬先生的最后谈话中说:“那我咋办,跟他打?跟他闹?打完闹完,他还是要跟那个女人好。

心走了,死了,就是能打闹个空壳留着,又有什么用呢?杀了他……我还有娘在,哥在,贺喜在……(注意,没有提到我,我也不生气,作为宠物,我们还没有争取到与人生而平等的权利。

人类在这个问题上始终自视甚高)不值得,想想真的不值得……我们还有我们的活路,我不做万大莲的影子了……这个影子……让我做够了!”

我能听出,我主对做别人影子这件事已恼火至极。

我主急着离开西京,还有第二个原因,这是我独家获取的:她哥潘五福来了几个电话,说他老婆好麦穗骨灰的事让他娘知道了,闹腾得不行,已疯疯癫癫。

他也摔成半身不遂,一卧不起,家里实在是砸锅倒灶得提不上串了。

因此,贺加贝逼我主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她就显得有点过于草率,甚至有种不抵抗主义的懦弱、草包感。

知道内情的我,倒是理解了她那时的着急、无奈。

只要有时间磨,谁会在这种事情上急头绊脑、拱手相送呢?不耗他个一年半载,不打他个人仰马翻,不诅咒他个遗臭万年,人类谁能把婚离和谐、离整单、离零干了?可许多重大事情,都是细节在起关键作用。

我前主——那个瘦得跟猴一样的史副教授就老爱卖弄说:一只南美洲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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