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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遇见,相互照亮过,然后离开,各自寻找新的方向,对林徽因,对徐志摩,或许都是最好的结局。
梁上君子,林下美人
林徽因随父亲回国后,仍然回到培华女中就学。
彼时,大她三岁的梁思成,已在清华学堂留美预科班即将学成满届。
与徐志摩的敏感、细腻、温柔、浪漫不同,梁思成算是标准的理工科出身,稳重、踏实,不善言辞,不爱社交。
但梁思成绝不木讷,恰恰相反,他有着极为广泛的兴趣爱好,音乐、美术、足球,不一而足。
梁启超对自己这个儿子十分满意。
有一次,梁启超受邀去清华演讲,梁思成就坐在第一排听。
梁启超边演讲边写板书,讲完一个段落,便对儿子说:思成,黑板擦擦!
一堂演讲下来,只见梁思成从讲台上跳上跳下帮父亲擦黑板。
当父亲的,以这样一种方式,表达对儿子的爱与赞赏,一时成为美谈。
林徽因的父亲林长民与梁思成的父亲梁启超,都是当时的政界名流,都有着满腔的爱国热忱,又都是风雅旷达之士。
惺惺相惜的两个人,一个有风华正茂的儿子,尚未婚娶,一个有冰雪聪明的女儿,也还没嫁,便坐在一处,结了个儿女亲家。
因为父辈的安排,林徽因与梁思成早就认识了。
只是,那时候,林徽因还不知爱情为何物,梁思成又是个需要久处才能觉出来好的男人,相识之初,林徽因对梁思成还是淡淡的。
许是一年的欧洲游历让林徽因的心智更加成熟,许是与徐志摩的一番无果恋爱让林徽因对待感情的态度更加理性,这次回国,她慢慢发现,梁思成这个人,虽然寡言沉默,却会在冷不丁之间说上一两句话,逗得人捧腹大笑;他举止不潇洒、不倜傥,却是聪明得紧,林徽因话没说完,他已知道她接下来要说什么。
那种感觉,便是默契了吧。
若说徐志摩是烈酒,只可浅酌,不可贪嗜,那么,梁思成便是清茶,可着人意、养着人心。
便是这样,林徽因与梁思成终于跨过了父亲安排相识的尴尬局面,成了一对因为相互欣赏、相互爱慕而在一起的恋人。
梁思成从清华学堂毕业后,梁父为儿子和准儿媳妇安排好了求学的下一站:赴美留学。
1924年,林徽因与梁思成一起去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自三年级课程修起。
梁思成选的专业是建筑系,林徽因的志业也是建筑,无奈该系不收女学生,她只得入了美术系,但选修的课程,全是建筑系的。
关于建筑系的选择,说起来,梁思成还是因为爱屋及乌而选的,因为林徽因跟他说过好多次,她最喜欢的专业是建筑系。
而林徽因对建筑的喜欢,缘于欧洲的游学经历。
欧洲人曾花去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时间,精工修筑出来的教堂,仿佛每一块砖石都是灵动的音符,站在它们面前,让人几欲歌之咏之舞之蹈之;遍及欧洲城市及乡村的大大小小城堡,大都是富有者私人建造的宅邸,或依山势而建,或临水而居,那种力求建筑与自然之间和谐共融的匠人之心,几十年几百年之后,依然让人为之动容。
除此而外,还有凯旋门、斗兽场、歌剧院……置身其中,林徽因第一次领略了建筑在容人纳物功用之外的艺术之美。
林徽因与父亲在英国时期的女房东,是一位建筑家,林徽因在与她闲谈时,更是知道了建筑学的博大与精深。
建筑学不是盖房子,而是与写诗、作画一样的艺术。
一如后来她在《平郊建筑杂录》里写的:诗有诗意,画有画意,建筑也该有“建筑意”
。
宾大三年,梁思成一口气拿下建筑系学士、硕士学位,已从赴美前的不知道建筑学是何物,变成略略窥见建筑学堂奥的建筑师了;林徽因通过三年身在美术系心在建筑学的学习,更加深了对建筑学的热爱。
1927年夏,林徽因入于耶鲁大学戏剧学院修习舞台美术设计,梁思成进入哈佛大学修习中国古代建筑史,半年后,两人各自肄业,并于1928年春天结婚。
新婚那晚,梁思成问她:“为什么是我?”
林徽因回答:“你这个问题,我打算用一生来回答,你准备好听答案了吗?”
婚后,回国。
之后,关于林徽因的故事,人们津津乐道的,是泰戈尔访华时,她与徐志摩一双璧人全程陪伴左右,泰戈尔几番劝林徽因接受徐志摩;是林徽因加入了徐志摩他们创办的新月诗社,与当时文学界的名流胡适等谈诗论文,更重要的,是她成为徐志摩写新诗的缪斯女神,而徐志摩是她新诗的引路人;是“太太的客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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