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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种钝痛才像迟来的潮汐,缓慢而沉重地漫过心脏堤岸。
不,他只是在等待所有预先知道的苦涩,真正漫过咽喉的那个瞬间。
“你可以告诉顾澜,……”
顾澜。
这个名字更令他措手不及。
小宇甚至顾不上自己那点可怜的不甘了,他看着小曼乌黑纤长的睫毛,忽然清晰地意识到她“同居一周”
的即兴创作,对自己的冲击,甚至可能要超出了那个假期的荒诞。
这个决定将先前所有他自以为的,抽象的、带着隐秘刺激感的“游戏”
邀请,那些关于嫉妒、关于争夺的香艳想象——一一覆盖。
她的提议,重新点醒了他自己那份,被刻意折叠、压藏了太久的,对顾澜的、从未完成也从未死心的情愫。
它没有消失,只是变成了记忆书页间一片干枯的叶脉书签,此刻却被这突如其来的现实翻起,哗啦啦地翻动,露出底下依旧清晰的纹路。
“顾澜要来”
这个消息,就像一枚被随手塞进行李夹层、忘了定时、却注定会响的倒计时炸弹,此刻被漫不经心地展示出来。
被抛到眼前的,不再是隔着时间和安全距离的、那个许久未见暗恋着的人,而是即将共处一室、呼吸相闻的、活生生的顾澜。
而他,将以怎样荒唐的身份和心境,去面对她?
在小宇的记忆里,从小到大,浩辰和顾澜一直都是大家眼里无懈可击的青梅竹马。
三个孩子从小就在同一个家属院里跑着长大,浩辰永远是那个领头人——翻墙摘桑葚时他在最前面探路,放风筝时他掌控着线圈,就连玩捉迷藏,也是他来决定谁来找人。
顾澜和小宇就跟在他身后,像两颗被引力固定的行星。
不知道从哪个夏天开始,顾澜自然地把手放进了浩辰的掌心——那是理所当然的吧?
理所当然到就连小宇自己也没有怀疑过:堂哥那么优秀,成绩好、会打球、连说话都带着让人信服的力量。
就连过年过节,三家人围坐在圆桌旁吃饭时,小宇的父母都会笑着拍他的肩:“看看你浩辰哥,什么时候也给我们找个像顾澜的‘媳妇’回来?”
哄笑声中,小宇只能埋头扒饭,碗沿烫红了指尖。
顾澜生命中的很多重要时刻,第一个分享的人永远是浩辰。
她考上市重点中学那天,第一个打电话通知的是浩辰;她第一次在钢琴比赛获奖,奖状是浩辰帮她镶进相框;甚至她对未来的规划,出国留学的学校与专业,都是浩辰熬夜查阅资料、比较优劣后为她亲手圈定的选项。
他们在大院里是公认的“金童玉女”
,从同学到叔叔阿姨,连菜市场卖豆腐的阿婶和门口值班的保安大爷,在夸赞“顾澜这闺女真是越来越水灵,又懂事又有出息”
之后,总会自然而然地接上一句:“跟浩辰真是般配呢!”
仿佛他们的名字从出生起就被红线缝在了一起,谁也分不开看。
而他自己呢?
小宇是这场完美叙事里那个安静的注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在某个两人一起因为浩辰迟到而对他展露微笑的黄昏,也许是在她习惯性地也给他带上一份三人份的小吃——令他的心里也悄悄滋生出了些许少年心事。
那些三个人的场景里,一起写作业的周末午后,顾澜的笔尖停顿时会自然转向浩辰;自行车骑过林荫道时,她总是坐在浩辰的车后座;拍合照时,站在中间的她总是将头微微偏向浩辰那一侧。
照片里的自己在镜头边缘微笑着,像一个忠诚的旁观者。
很多这样的时刻,他明明也在场,却仿佛没有戏份,没有姓名。
他的存在,只是为了让“青梅竹马”
的故事显得更圆满,更毋庸置疑。
从定义上来说,他其实也是顾澜的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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