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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原调任骑都尉后,便让他担任主簿一职。
长官身边的文书历来是众人眼中的美差,向来只交托给心腹之人;若是没那份机缘,即便想打点关系也无门路啊。
在丁原看来,这年轻人值得栽培,他将吕布视作亲近可信之人,一个未来可造之材。
当然,坊间传说吕布是丁原义子并不准确,吕布只是丁原的亲信部将,并未认其为义父。
所以,后来张飞骂他“三姓家奴”
也是没有根据的。
丁原将吕布当作心腹,吕布却未把丁原视为恩人——因为他本是个不讲原则的人。
所谓原则,便是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但吕布心中没有这般分寸。
在他看来,事情并无该与不该之分,唯有是否有利可图。
只要对我有好处,便去做;若无益处,便不做。
所谓的规矩道义,不过如此。
这样的人或许能得意于一时,终究难以长久立足。
对董卓来说,若要吞并丁原的势力,就必须“拿下”
吕布。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攻克吕布,就得找到他的弱点。
不怕你为人清廉,就怕你无所喜好。
如今奸商拉人下水,也常从这处着手。
幸好吕布身上的毛病不少,譬如贪恋钱财,又如喜好美色,再如不安于现有职守……
有缺点,便有了可乘之机。
也不知对吕布进行了怎样一番拉拢工作——想必是送了金银财宝并许以官位——总之吕布心动了,表示愿意抛弃立场,丢掉原则——虽然他本来也无多少原则——改投明主,认贼作父,踏入高门。
为表露自己破旧立新的决心与投靠豪强的诚意,吕布向董卓呈上了一份特殊的见面礼。
这份礼是颗人头——他昔日上司丁原的首级。
可怜的丁原,到死也没料到,自己悉心栽培的部下吕布竟是只白眼狼,会朝自己下此毒手。
略通文墨的人,一旦堕落起来,便无底线可言。
何进死了,丁原死了,宦官也全数覆灭;吕布招揽到手,丁原的部队乃至整个京城的兵马都尽归其下,再无敌手可寻,己到了孤独求败的境地,局势可谓一片大好。
对吕布所献的这份礼,董卓颇为满意。
他立刻赐予这位大叛徒一个亲切的身份——收作义子,至于官职嘛,既然你杀了曾任骑都尉的丁原,那这个职位就由你接任吧!
待你不薄了吧。
董卓万万不会想到,吕布此人一生只重实利,不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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