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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娘去乞討,饿死路边,肉都被饥民刮去吃了。
他的姐姐则早在饥荒刚开始时,就被迫卖掉换粮食了。
大伯家的堂哥,饿的受不了,跑去地主家偷吃的,被家丁发现打了一顿,打的头肿胀如斗,双耳流血,回家躺了十来天死了。
他大伯家的堂妹,跟著他和祖母出来乞討,结果半夜,一不注意,就被饥民掳了去,被掳去吃肉。
一屋子的人,除了李恩义李恩泽两个御宿乡普济孤儿院出来的少年,谁经歷过这么悲惨的事。
长孙家老二老三老四,平时锦衣玉食,根本没吃过点苦,麦苗和韭菜都分不清,听都没听过这种悲惨事。
李淑对承乾道:“把他收下吧,要是你这不收,我就带回我的通济坊普济院去。”
承乾听的心里发堵,没想到亲耳听到了书里所记载的吃人。
“就留下吧,你叫什么名,多大了?”
“我叫黑娃,十岁了。”
承乾看著他,瘦的如一把柴,没想到十岁了。
“恩义,你叫院长来,把黑娃收下。”
黑娃讲完了,坐在那怔怔出神,肚子咕咕响了起来。
“你饿了?”
黑娃点了点头,但没开口要,他刚才已经吃过了,不好再要。
“大夫说你不能多吃,得慢慢来,恩泽。”
李淑喊。
李恩泽便过来,“县主。”
“你去弄两鸡子,和开水冲一碗朱雀汤,我阿耶说过,朱雀汤最有补身体了。”
“记得搁点白和葱,再撒点胡椒粉。”
黑娃敢说他这辈子就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朱雀汤里的蛋金黄黄的,上面撒著些嫩绿的葱,还加了洁白如霜雪般的,又碎了些胡椒碎。
他没吃过白和胡椒,但听说那都是贵族们才享用的起的好东西,跟金子一样贵,黑娃也没见过金子,但听说金子是世间最贵重的东西。
香气一阵阵往鼻子里钻,十分的诱人,他喉头鼓动,不自觉的涌出了口水,但他没敢接。
“快吃吧,”
终於,他接过了,然后就大口喝了起来。
这段时间,他吃过榆树皮糊,吃过草根糊,甚至饿急时吃过土,可就是这些,也常常是吃一顿,要饿上好几顿。
能活到现在,也是祖母一直照顾著他,和命硬。
堂妹就是被別人用烤老鼠肉诱骗,然后掳了吃肉了,其实诱她的也不是老鼠肉,是他们诱拐掳走的其它孩子的。
黑娃把这碗吃过最美味的蛋汤吃完,把碗都舔乾净了。
看著他认真的舔碗,长孙濬嫌弃无比,“咦!”
黑娃依然认真的舔碗,虽然这碗已经很乾净,可他依然不愿意浪费半点。
“咱们也搭粥棚施粥舍饭吧。”
承乾提议。
“我赞成太子哥哥。”
李淑马上道。
长孙淹有点犹豫,“好麻烦的,那些灾民又脏又臭,还很凶恶,咱们就別去了吧。”
“你不想去就別去。”
李淑懟他。
政事堂上。
六位宰相聚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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