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ntiquessd.com
第七章自决和意志
banner"
>
解决自由的行使问题
最后两章主要是为自由意志论做辩护。
在这两章里,我将讨论那些认为自由意志论自由不具备可能性的意见。
这一章主要讨论自由的行使问题。
切记,自由的行使问题源于霍布斯的行为理论。
在霍布斯看来,行为是一种结果,或者是某种欲望的结果,抑或是先前发生的我们无法控制之事的结果。
因此,这些欲望的因果力量被期望是构成我们行为的能力。
但是,正如自由意志论者所理解的那样,这种决定我们行为的欲望具有的因果力量,对我们的自由构成了威胁。
如果欲望的这种因果力量足够大,那我们将失去自由。
在自由意志论看来,自由的代价就是这种因果力量的局限性,换句话说,也就是使行为成为真正行为的那个因素的局限性。
由此就产生了对自由意志论的反驳:如果正确理解的话,自由怎么可能会受到行为自身性质的威胁呢?如果我们是通过行为来行使自由的,那么自由就不应与我们的行为能力相冲突。
由此看来,自由意志论必定是误解了自由的含义。
反对自由意志论的人士正是这样认为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有可以取代霍布斯行为理论的新理论。
这也正是本章要做的事情:用新的行为理论取代霍布斯的行为理论。
这一新理论不仅与自由意志论并行不悖,而且对行为本身也有更好的阐述。
这一新理论,不论是关于行为的观点,还是关于决定的观点,都更加贴近我们的常识。
非自愿的行为
霍布斯认为,行为是一种结果,一种由先前欲望造成的结果。
关于行为,有没有其他的、非霍布斯式的定义——在这种定义下,行为的发生可以是没有前因的?在我看来,最好有这样的定义。
因为,我们自然地相信,行为的发生可以是没有前因的。
在我们自己做出决定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是有这种可能性的。
假设有一天下午,我散步时停下来休息了一会儿,然后我决定站起来继续走,而不是坐在河边或准备回家。
继续走下去的决定是我自己做出的,是我相当慎重地做出的,因此这个决定,就是我自己所做之事——我的行为。
但是,虽然这个决定是我自己的行为,它却不一定非得有前因不可。
也就是说,这个决定不一定非得是我先前的欲望强加给我的。
在做出这个决定之前,我根本没有那种很明显的要继续散步的欲望,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已经先有了做出散步这一决定的欲望或者想法。
我推想,我之所以做出这一决定,正是因为之前并不存在这一欲望。
从表面上看,有时候,当我们做出做某事的决定时,并不需要一个欲望或者外来的动机来促使我们做出这一决定。
我们做了什么决定以及如何做决定,实际上完全是我们自己的行为。
情感是被动地发生在我们身上的,而决定却不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深信这一点。
不过,我们之所以深信这一点,并不是因为我们认定我们的决定是由自己的欲望所驱使的。
假如我确实决定要做某事,那么在我做这个决定之前,好像并没有任何欲望促使我这样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