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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上进青年孔权(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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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权点头说:“我也觉得我身上的钱有点少,不够本钱。”

其实沈砚想过,孔权適合做什么,他就適合做倒买倒卖的生意,到时自己帮他牵线搭桥一下就可以了。

凭著自己现在的影响力,保管比他爸孔军的乡长还好使。

再说,自己也不是不能入股在孔权那里。

有了本钱后,就静待时机,等著时代的风口到来吧。

进入21世纪后,钱就贬值得厉害,稿费標准却没什么改变。

所以文学挣钱的时间,最多就二十年,二十年后,自己才四十一岁,正是钱的时候。

沈砚现在就必须要下几步閒棋,好给以后的生活多几分保障。

再说,哪个男人不想有点事业啊。

就沈砚所知,有些大作家,除了写作,做其他產业的,也是做得风生水起。

像是电影《牧马人》原著《灵与肉》的作者张贤亮,就是成功商人,有镇北堡西部影城还有老银川一条街。

自己作为重生者,怎么也要比张老师有钱点吧。

家里的两个小傢伙,怎么也要让他们成为富二代,生活太苦了,自己吃点就算了,孩子就不用吧。

三个人一起干活儿,没多久,那半亩田的晚稻就收完了。

接下来两天,沈砚又裹挟著孔权帮著收了一天的穀子,又收了一天的包穀。

孔权虽然不乐意,但在沈砚一天两块钱的诱惑下,干得很起劲。

他现在要存生意本钱,所以肯下力肯吃苦。

他之所以这么努力,是他看到了沈砚和沈墨兄弟,因为有了本钱,才开了兄弟砖厂,每个月的几千块的流水,让他眼睛发红。

他自然也想像沈砚和沈墨那样,拥有自己的生意。

而且孔权还发现,这段时间以来,他爸孔军对他和顏悦色了很多,甚至家里的有些事情还会和他商量两句。

在这样的激励和正反馈下,孔权干劲儿满满,竟然从一个二流子变成了一个肯上进的好青年了。

孔权暗自感嘆:“还是要跟著聪明的人混才行啊!”

不管是沈砚还是沈墨,他都觉得是很聪明的人,起码都比他聪明。

经过三天忙碌,梁桂珍种的不多的那些庄稼基本都收回来了,剩下的,梁桂珍自己慢慢做就行了。

这把梁桂珍感动得什么似的。

沈砚是自己女婿,不必感谢。

但人家孔权可不是一家人,而是义务帮忙,怎么不让她感动呢。

当然,梁桂珍不知道沈砚给他钱的事情,不然梁桂珍肯定会把孔权赶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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