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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强奸民女的结拜兄弟,被他割耳朵下了大牢,令百姓拍手叫好深为敬佩。
但跟着他长久了,他手下人便渐渐觉得清苦乏味,没有多少好处。
连钱都不能赌,连女人都不能嫖,那不等于跟着他坐牢么?百姓们开始还觉得他仁义,但后来发现这家伙自己走路,自己扫地和擦灯罩,哪像个官呢?发现这家伙不常杀人,那还有谁怕呢?再想想,不像个官的人,大家都不怕的人,能把衙门坐得长久?
他们开始叫他“王圣人”
,后来叫他“王癫子”
,见他和善如常并不气恼这一绰号,更认定他确确实实癫了,去北门口啃泥巴,恐怕是迟早的事。
又一支军队来了,把王癫子一伙赶到霸王岭,连攻十六日没攻上去。
最后传下命令,凡下岭投降的,只要办一桌谢罪酒饭,洗心革面,三年之间欠租的减租,欠捐的免捐,祖坟一律受到保护。
其中献上王癫子的更可得重赏。
这一招果然灵,不到两天,王癫子便由他们的几名卫士五花大绑押下岭来。
北门口的号又吹响了。
人们拥挤着争看墨迹未干的文告。
听文告上说,匪首王犯文彬,江西某州某县人氏,惯以伪善欺世,实为衣冠禽兽,曾奸宿其婶其嫂其媳,每天还食人肉若干……众人看此文告都大吃一惊:还有这样的事?还有这样丧尽天良的畜生?一些曾经在王癫子管束下很少逍遥的人,一看文告更加上火:他娘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呵?他原来也是一肠子屎,为何倒压着我们当菩萨?
正当人们交头接耳之际,一位女子哭天喊地冲到北门口,头发散乱、泪流满面,一只鞋子脱落。
她冲着汉子们抢地磕头,央求道:彭家大叔,罗家大叔,石家大叔,你们讲句公道话吧。
我家文彬没有吃过人肉,没有吃过人肉哇——
汉子们沉默,低下头往别人身后躲。
也许他们并非胆怯,只是说话得有凭据,得给他们慢慢查实的时间。
他们躲过女子的目光,皱着眉头,抹抹脸皮,深深呼吸,似乎暗示他们正准备这样去做。
冯家大叔,张家大叔,李家大叔,你们大家都讲句公道话哇。
我家文彬从不伤风败俗,压根儿就没有嫂嫂和儿媳呵——
没有嫂嫂和儿媳,可婶娘呢?汉子们个个都义道,但仍然无法声援,只能含糊。
女子的声音逐渐嘶哑和稀薄了。
她被两名士兵揪住头发,拖到牛马市那边去了。
北门口只留下她的一只鞋子。
王癫子就是在这天一命归西。
他似乎不怎么好汉,临刑前居然哭了起来,让周老二十分看不起。
周老二下手时狠狠用力,让死者的脑袋不但尽旋,而且蹦跳,一路血泪交迸,最后滚到臭粪沟里。
只是收刀以后,周老二觉得背上扭得有点阴痛。
开始还没在意,回家后觉得越来越痛,最后摸到蚕豆大小的一肉团,硬得让人心疑。
他请郎中看,郎中说是毒疔,来者不善,一定是来收命的。
几天之内,这颗毒疔越来越硬,竟有碗口大小,黄色的脓头密集相聚,如一颗饱满熟透的石榴鲜红而美艳。
一到夜里,半个镇子都可以听到刽子手彻夜的嚎叫,狗吠也随着此起彼伏。
再仔细听听,在嚎叫间歇的寂静里,有麻石街上轻轻的脚步声,时有时无,似远似近,不知是何人还在深夜独步。
有人说,可能是王癫子冤死,周老二才遭此冤死鬼的报应。
人们这才想到,王癫子可能确有冤情。
比如说他吃人肉,那时候北门口几乎没吹过号,他有什么人肉可吃?难道是去掘坟吃腐肉不成?又比如说他**,但他当时不妾不嫖,有什么理由要打几个黄脸婆的主意?……这一想,人们又议论他的遗书。
据说他女人只收存了亡夫一纸遗书,后来一直帮人家打豆腐,确实没有接下什么家产。
遗书上写着:“既为民生,当为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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