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ntiquessd.com
二
banner"
>
寂静的塔糖山孤零零地耸立在唐河谷里,山上覆盖的树林绵延四分之一英里,与弗兰克堡的林木连成一片。
在树林深处,山丘之间,有一棵松树,松树顶上有一个废弃了的鹰巢。
每一个多伦多男生都认识这个鹰巢,但是没有一个人在鹰巢附近发现过任何生命的迹象,只有我曾经在巢边射杀过一只黑松鼠。
年复一年,这个鹰巢越来越旧,越来越破,差不多就要支离破碎了。
然而,说来奇怪,与其他旧鸟巢所不同的是,这个鹰巢始终没有垮掉。
五月的一个清晨,天刚蒙蒙亮我就走出家门,蹑手蹑脚地穿过树林,地上的落叶湿漉漉的,踩上去没有任何声响。
当我不经意间经过那个旧鹰巢的时候,我惊讶地发现鸟巢边上竟然伸出了一个黑尾巴。
我使劲地猛敲树干,一只乌鸦随即飞了出来,鸟巢破而不垮的秘密终于揭开了。
之前,我其实一直隐约觉得,每年都有一对乌鸦在松林附近筑巢,现在我终于意识到那正是银斑和他的伴侣。
这个旧鸟巢就是他们的栖息之地,不过他们实在太聪明了,虽然每年都会对鸟巢内部进行彻底打扫和清理,但是对鸟巢外面却从不打理,让这个看似破败的鸟巢迷惑路人的视线。
长期以来,他们在这里安居乐业,而他们的脚下,每天都穿行着手握枪支、如饥似渴地想要射杀乌鸦的老少爷们。
这次意外邂逅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惊动过这位老兄。
不过,我曾经用望远镜观察过他几次。
一天,我正在观鸟的时候,看见一只乌鸦正在横穿唐河谷,嘴里还衔着一个白色的物体。
他先飞到罗斯代尔河的河口,接着又飞出一小段路来到一棵棕灰色的榆树上。
在那棵树上稍事休息的时候,他把那个白色的物体也顺便放了下来。
就在他四处张望的时候,我无意间认出他就是我的老朋友银斑。
一分钟后,他又衔起那个白色的物体——原来那是一个贝壳——蹦蹦跳跳地越过一汪清泉,在一堆酸模草和臭菘之间停下了脚步,用爪子挖出了一堆贝壳和其他很多亮闪闪的白色玩意儿。
他把那些东西铺散开来,暴晒在太阳底下,又用尖嘴把他们逐个翻转了一遍。
之后,他像孵蛋一样坐到那堆玩意儿上面,不断地摆弄着这些心肝宝贝儿,他那副沾沾自喜,贪婪得意的模样活像一个守财奴。
这就是他的兴趣,他的业余爱好。
他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会迷恋这些玩意儿,这正如某个男孩儿无法说清楚自己为什么爱好集邮,或者某个女孩无法解释自己为什么喜欢珍珠而不喜欢红宝石。
不过他对这些宝贝儿的爱好是真真切切的,玩了半个小时之后,他把那堆宝贝和新搜集来的贝壳一起收起来,用泥土和树叶把他们盖得严严实实,然后就起身飞走了。
我趁机立刻跑过去,仔细查看他收藏的这些宝贝;藏品的总量足可以装满一帽子,主要是白鹅卵石,蛤蜊壳和一些罐头盒的碎片,其中还有一个瓷杯的把手,这想必是银斑藏品中的精华吧。
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看见银斑的藏品。
他后来意识到我发现了这个藏宝之地,就立即把这些宝贝转移走了,至于转到了哪里,我就再也无从知晓了。
在我密切观察银斑的那段时间里,他曾经遇到过很多险情,也经历过多次逃亡。
有一次,他被一只食雀鹰折磨得惨不忍睹,他还常常遭到必胜鸟的追逐和骚扰。
不过,这些鸟类不会对他造成多大伤害,只是他们太嘈杂、太喧闹了,银斑不喜欢与他们为伍,总是想方设法尽快躲开他们的骚扰,就像成年人不喜欢与吵吵嚷嚷、粗鲁无礼的小男孩发生冲突一样。
他也会玩一些残忍的恶作剧。
每天早上,他都要去巡视体型比他小的鸟类的巢穴,吃掉新生的鸟蛋,仿佛医生定期探望病人一样。
不过我们不必为此就定他有罪,因为我们自己不也经常会跑到谷仓前,取走母鸡刚下的鸡蛋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