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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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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我就发现了这群强盗的刚刚走过的足迹,洛伯一路领先,他的足迹最容易辨认。

普通狼的前爪有四英寸半长,一匹大狼的前爪不过四点七五英寸长。

猎人们不止一次地测量过洛伯的前爪,其长度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大狼,从爪尖到脚后跟,长度竟然有五英寸半之多。

后来我发现,他身体的其它部位也比普通狼要大得多,从肩膀算起,他身高三英尺,体重一百五十磅。

因此,尽管他的脚印被跟在身后的随从们踩得乱七八糟、模糊不清,人们还是很容易就能够辨认出他的大爪印。

显然,这群狼很快就发现了我拖拽牛肝和牛腰子的痕迹,于是,像往常一样,他们尾随着我的拽痕继续前进。

看得出来,洛伯曾经走到第一块诱饵跟前,围着诱饵嗅了嗅,最后把诱饵叼了起来。

此时,我难以抑制自己的欣喜之情。

“我终于抓到他了,”

我忍不住大声叫喊道:

“出不了一英里,我就能看到他的尸体啦!”

我于是快马加鞭,眼睛死死盯着尘土中狼群留下的清晰可辨的足迹。

循着足迹,我来到第二块儿诱饵旁,发现这块诱饵也不翼而飞了。

我不由得欣喜若狂,看来,我不但毒倒了狼王,而且还可能毒倒了他的几个部下。

然而,狼王那宽大的爪痕还在向远处延伸,尽管我站在马镫上起身远眺,望遍了整个平原,却没有发现任何类似死狼的蛛丝马迹。

我于是继续循着爪印跟踪前进,发现第三块诱饵也不见了。

——直到最后,当狼王的爪印把我带到第四块诱饵旁边的时候,我才发现他其实根本就没有吃诱饵,他只是用嘴把前几块诱饵叼起来堆放在第四块诱饵上,然后又在诱饵堆上洒了一泡尿,以此来表示他对我投毒伎俩的极端蔑视。

干完这一切,他不再追踪我布下的捕获路线,离开了那条牛肝和牛腰子拖拽出的路痕,带着那帮被他严加保护的部下四处游走,我行我素去了。

这个故事只不过是我多次经历中的一个例子罢了,这些类似的事例一次次使我确信:毒药是奈何不了这个狡猾的老强盗的。

不过,对于大多数草原狼和其他害人虫而言,投毒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抓捕方法,所以,在捕狼器尚未运达之前,我对付狼王的首要办法依旧是设毒诱捕。

就在这段时间,我观察到了一个细节,这个细节足以证明洛伯是多么凶残狡诈。

这帮恶狼有一个爱好,一个纯属娱乐消遣的爱好:他们喜欢追赶羊群,捕杀羊群,尽管他们从来不吃一口羊肉。

牧场的羊群通常由一千到三千只绵羊组成,由一个或者几个牧羊人看管。

夜晚,牧羊人会设法把羊群赶到一个非常安全的场所,为了增加安全性,羊群四周还会安排几个牧羊人来把守,以确保羊群不受侵害。

绵羊是一种非常神经质的动物,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们就会惊慌失措,四处逃窜。

不过他们有一个与生俱来、根深蒂固的本性:他们喜欢跟着头羊。

这也许是绵羊唯一的天性,也是他们最致命的弱点。

牧羊人充分利用了绵羊的这一弱点,他们在每群绵羊里安插六只山羊。

绵羊们似乎承认这些长胡子的表兄弟比自己智高一筹,每当夜晚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他们就会簇拥在山羊周围,这样一来,羊群就不会四处逃散,也就能轻而易举地得到保护了。

然而这办法可不是百分之百的行之有效。

去年十一月下旬的一个夜晚,佩里科地区的两个牧羊人被狼群围捕羊群的声音吵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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