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ntiquessd.com
有了赵楠的自白,这部纪录片不但圆满,而且形式上脱胎换骨,之前所有采访内容都将成为最后这段情景演绎的铺垫。
我甚至看到了我的脚步在未来留下的印记,陈舜和小希成了我亲密无间的伙伴……
我滑动鼠标滚轮,和陈舜一起接着往下看。
胡琛是上一年春天来的,具体哪天没有人记得。
那时候的填埋场不像现在有那么多人,头一批拾荒者走了大半,留下许多空房,胡琛挑一间占了,就这样悄然无声地每天出现在垃圾场上。
像胡琛这样的流浪汉常常出现,他们大多是路过的,赶上垃圾车倾倒,临时起兴来分一杯羹,有些是因为恶劣天气,在空房里躲一晚,第二天、最多不过三四天就走了。
流浪汉习惯了接受施舍,捡垃圾是辛苦的体力活,捡得好,还需要经验。
尽管那个时候,垃圾像沙土一样多,怎么也捡不完。
一段时间后,胡琛的脸被为数寥寥的定居者记住了,他们发现他频繁出入的那间砖房里开始有了家当。
这片被人遗忘的群落有新成员加入,他们起初是愿意接纳的。
可是胡琛性情阴郁,几乎从不搭理人,隐约守持着一种高傲的姿态。
他很年轻,身强力壮,每天却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睡到日头将直,才拖着行尸走肉般的步子出来干活。
此时的填埋场上往往只有他一个人。
有人传言,他原本是镇上一家小餐馆的老板,因为交友不慎受骗上当,店铺和女人都没了,喝过农药,但没死成。
他大概是想要重头来过的吧。
这样一来,他们对他更加排斥了,现实已经无路可走,心里却不甘与社会底层为伍,捡着垃圾,又看不起捡垃圾的人——这是最让人愤懑的。
他们开始有意为难他。
见他出门,早就收工的他们又从房子里晃**出来,他往哪儿走他们就往哪儿跟,他翻垃圾,他们就在后头盯着,专捡他要捡的东西。
他的动作慢,也无意争抢,他只好再回去,等天黑了才出来。
他们结伴去他的房子里,拿起能吃的就吃,随意碰他的东西,抓过来看一眼,放回去保准不是原来的位置,碗盆落到地上,碎了也就碎了,一边还闲聊嬉闹着,俨然是和他来往多年不分彼此的死党。
他搬过一次家,搬到了靠近马路的那间更小的砖房里,原因是有人赖在他家里不走。
面对欺凌,胡琛不悲不怒,逆来顺受,淡然得像一个老和尚。
他们说,要饭要惯了就是这个样子。
他们渐渐觉得索然无味,除了戚海,没有人再对胡琛感兴趣了。
戚海是填埋场的元老,填埋场尚未竣工时,他就在周围一带徘徊,偷建筑材料卖钱。
他在空置的工棚里住过,被工人发现了,就躲到山里去,然后继续偷盗。
为了躲避工人,他经常绕着山坡换地方过夜。
用他的话来说,他熟悉盐平山的一草一木,他愿意带领这群被遗忘者在这里开辟新的家园。
他也很年轻,那时因为资源充足,他的领袖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