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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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郢朝以武立国,春狩与秋狩自是最得重视的皇家活动。

皇子公主们换上飒爽的骑服,骑着骏马飞驰于林间。

看到猎物只消开弓引箭,那猎物便无处遁逃。

这是向皇帝展示自己能力的时刻,也是相互之间试探对方实力的时刻。

各位皇子公主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都想赢得皇帝青眼。

沈涤尘身为太子,比别人更加重视。

一早便已准备妥当,日日练习。

我曾多次看到他手上被弓弦勒伤或割伤的血痕。

今日的他玄衣白马,银色的软甲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让我想到那句“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李白)

我与他们不同。

李家世代文官。

除了武将家族出生的母亲外,舞文弄墨是一把好手,要拉开十石的弓射杀猎物还是稍显费力。

我虽穿着骑服,却并不打算上马,就只陪在贵妃娘娘身边,给她解闷。

说是春狩,但五月的阳光晒在脸上已经有些温度了。

贵妃娘娘笑盈盈地把我拉在身边,让我挽着她的手,还像从前那般给我摇着扇。

她问我说:“依皎皎看,今日谁能狩得的猎物最多?”

我脱口答道:“我猜今年也定是庭风哥哥收获最丰。”

我口中的庭风哥哥是景朝的三皇子沈庭风,他便是贵妃娘娘的亲生儿子。

如此说也并不是对贵妃娘娘的阿谀奉承之语。

庭风哥哥生的粉白面似的,自小喜欢混迹在女孩儿堆里,公主也好,世家小姐们也罢。

从小到大,宫中的女孩儿没有一个不与他熟络的。

常被人说流连女色不思进取。

他如此做派还能被如今圣上宠爱,皆是因他一身好的骑射本领。

先帝就曾称赞说这个孙儿最得他的马上风姿。

贵妃娘娘笑道:“那就让你的庭风哥哥给你捉只野兔回来解解闷。”

说着她招呼沈庭风,喊道:“庭风!

给你皎皎妹妹抓只野兔回来养。”

只见一旁的沈涤尘和沈庭风耳语几句,似乎是什么有趣的事。

沈庭风噗呲一声笑出了声,对着我们这边道:“太子哥哥说皎皎在太子府里隔三差五的就吃麻辣兔肉,只怕养不住兔子。”

此话一出,便是皇上也没有忍住,众人笑做一团。

我脸红到了耳根,连忙低下头去。

府中近来新请了一名西南的厨子,最拿手便是这麻辣兔丁。

我不过多传了几次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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