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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林展来说,忽然到访的一大两小,暂时打乱了他的生活节奏。
高大的默啜把该交代的事情说完之后,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只一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林展,然后有些拘谨的杵在原地傻站着。
林展因为刚洗完澡,身上还只裹着一件浴袍,默啜动了动鼻子,一种甜融融的气味幽幽的钻进他的鼻腔里,仿佛顺着呼吸渗进了自己的身体里,让他深深的记住了,就像一种标记。
林展一抬头,就看见对面男人的那张脸忽然红了,且有越演越烈的架势。
其实在几年前的那场大雾里,当时林展虽然和同学一起晕倒了,但是中途有人一路颠簸的背着自己他还是有感觉的,甚至还依稀记得背自己的应该是个小孩儿,
因为由于身高差距,他的脚一直拖在地上来着。
现在回想起来,模模糊糊的感知里,印象最深的是男孩儿后脑勺上简单扎成缕的小发辫,并随着两人的颠簸前行一晃一晃的。
而今再打量起默啜,他实在觉得太不真实了。
站在门厅里的男人身材高大,大概一米九以上,俨然和他们家防盗门的高度平齐,站在眼前,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压迫感。
他只穿了一件老款式的贴身黑色t恤,外加一条棕色短裤,因此,浑身流畅又饱满的肌肉线条明显,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只健康且矫健的猎豹。
不过,与他这副侵略性十足的强壮身躯不同,男人的一双眼睛干净纯澈,只有在和他对视的时候,人们才会恍悟的想起,这也只是个还未蜕变成真正男人的大男孩儿罢了。
林展看着不知为什么脸红的默啜,不再有对陌生人的警戒,反而释然的轻笑了一声,“别站在门口了,进来吧,都吃饭了么,饿不饿?”
还乖巧趴在林展怀里的小孩子闻言,轻咬着手指急忙点头,“嘟嘟好几天没吃饭啦,想吃肉。”
林展只以为是小孩儿顺口说的,便顺着回答:“你叫嘟嘟哇,等会儿,舅舅去给嘟嘟做肉吃。”
说完转头朝另一个还在无声观察自己的“外甥”
柔声问,“那哥哥叫什么名字呀,想吃什么饭。”
比嘟嘟略大一些的孩子矜持的点点头,“我是冬冬,也吃肉吧。”
林展渐渐接受了他哥给别的男人生了两个孩子的事实,实在是因为冬冬和嘟嘟都非常的漂亮可爱,也就三四岁的年纪,只站在那里就能让人觉得心发软。
默啜见林展转头用眼神询问自己,就赶紧往外倒豆子一般的说,“我吃什么都可以的,我不挑食!”
林展心里腹诽,是,你必然不挑食,要不然也不能短短几年时间就蹿成一个“巨人”
,像吃了金坷垃似的。
“不过,我们三个在雾里走了四天才好不容易出来的,确实好几天没吃饭了。”
林展一听,瞪大了眼睛,“什么?四天没吃饭?”
默啜一脸的理所当然,“才四天而已,我们可以半个月不吃饭
,不影响的。”
他想,这有什么稀奇的,他们昆吾族长可以一个月不吃呢!
林展听完直咂舌,又后知后觉的明白,这些雾后之人,与普通人有着很大的差距,不论是从身体力量上,还是莫测的能力上。
但看向鼻子眼睛都很像哥哥和自己的两个小孩儿,林展就忽然觉得,血脉真的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交融汇聚,延续生长。
不过对于“四天”
没吃饭投奔自己而来的一大两小,林展决定,还是点外卖比较快。
默啜和两个小孩儿对手机并不陌生,那闻兴他们在进东山的时候虽然仓促,但是手机都是贴身带在身上的,并且后来进山的林舒,他携带的行李箱中不但有手机,还有笔记本电脑,在发电机做好之后,就都能用了,只是没有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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