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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盘腿坐在浴缸里,大腿小腿浸在温水中,光洁的膝盖从水面探出头。
有种为宝物打磨抛光的感觉。
搓到后颈,他难得温顺又默契地垂下头,脊椎骨节一颗颗突起。
擦到后背处的一块淤青,他整个人颤了颤。
我放轻力度,“好点没?”
“好点。”
看着他光滑的肩背,我想起了自己的伤口,“我肩膀上那块痂现在还没好。”
上次被他咬了一口,隔着衣服都能看到出血点,两天才结痂。
我说这话,纯属想引起他的内疚,却听他道:
“该。”
说句对不起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算了,我习惯了。
其实那咬痕在我眼里看着有些色情,四舍五入就算是我占到了便宜吧。
我的视线朝下飘去,他手里还攥着毛巾,盖在裆处。
都是男人,他这么害羞,衬得我像个变态似的。
我一直以为他是细狗,现在给他搓背时才发现他身上有点肌肉,难怪打人那么疼。
打人时有多么凶神恶煞,现在就有多温顺,小狗似的,等着我给他洗澡、擦干、穿衣。
他比小狗可爱,不咬人的时候我就想要咬他。
……他妈的,我哥还挂着彩,我却在这肆无忌惮地意淫。
我可能真是一变态。
今天是我最后一天休病假,一连几天没有上班,黄渝催我催得紧,我琢磨着今晚就回cici,当然主要原因不是老板发话了,而是我要没钱了——池易暄从不给我报销买菜钱,我钱包空瘪,就快要养不起他了。
他脸上的伤好了,昨天就西装革履地回公司上班了,深蓝色西装外套搭在肩膀,风流倜傥,不仔细看很难发现他藏在外套下的右手打了石膏。
我问他需不需要我送他公司,他呛我,说我会让他的保费升高,非要自己打车去。
我听了真无语,心想到底是谁开车更像疯子。
早上我往他的咖啡里加了许多奶,想给他断了的骨头补补钙,十分钟的早餐时间,他只有一只手能用,也要趁着咀嚼的间隙拿出手机看一眼新闻。
我收拾着碗筷,突然听到他问:
“脑袋好点没?”
我震惊地抬头。
难得他大发善心,居然关心起我来。
“基本好了,今晚就能回ci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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