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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一份大号反卷寿司,混合着鳗鱼、炸虾、蟹□□、牛油果。
谭丽莎细细尝了一块,笑道:“行,这回连鳗鱼饭和天妇罗也一起吃到了。
这个寿司,简直像是日本寿司版的乱炖。”
“没错。
莎莎你果然懂行。
美国人吃东西就是这样,喜欢把爱吃的东西都堆在一起。
他们可不管什么叫做正宗。
做起饭来,那真是要多异端,就有多异端。
这种米饭在外面的寿司,也是在北美出现的,所以叫加州卷。
据说是因为,老外一开始不吃紫菜,觉得黑乎乎的看起来没法吃。
有个聪明的厨子就把米饭包在外面,这样紫菜就不显眼了,老外就慢慢接受了。”
“真有意思。”
谭丽莎开心地一边吃大寿司,一边听姚望讲故事:“虽然不正宗,可是真挺香的!
其实比日本那种小寿司过瘾。”
姚望说:“这就是我想做的餐厅。”
“北美寿司?”
“不,是简单,好吃,易于推广的融合菜。
以前在国内的时候,说起做菜,我们总觉得正宗的才好。
但到了美国,发现他们脑子里根本没有什么正宗的概念。
美国人糟蹋了很多传统美食,可也发明了很多奇妙的搭配。
比如,你吃过夏威夷披萨吗?”
谭丽莎点头:“吃过,有菠萝。
挺好吃。”
姚望笑道:“也是在北美发明的。
据说如果你在意大利人面前吃这个,他们就会跟你绝交。
而且,那个菠萝,用的必须是罐头。
是不是太无法忍受了?”
谭丽莎笑了:“我知道他们还有陈皮鸡。
那到底是什么呀?”
“其实就是糖醋里脊,只是把里脊肉换成了鸡胸肉。”
“听起来也没有很难吃啊,为什么大家都说美式中餐贼难吃?”
“不难吃。
实际上还有点好吃。
但就是太不正宗了。”
姚望笑道:“在美国的时候,我每天都回国吃正宗中餐。
但是回来后,有时候想想美国那些不正宗的异端食物,居然也有点怀念。
记得我上次跟你说的美国人做煎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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