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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梳的是经典‘耳机发髻’,罩住两边发髻的是珍珠和蓝宝石的小圆发网,然后是一个额饰。
就是一条粗金链子,下面坠一颗浅蓝色的海蓝宝,海蓝宝周围还有一圈镂空金花丝装饰——相比起此时常见的细圆箍式额饰,这显得秀美了很多,而且更加精致。
“您的气质很适合海蓝宝石,都有一种清新忧郁的美。”
纪尧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走到了路易莎身后。
路易莎正在涂口红,小毛刷子沾了一点点口红,然后涂抹到嘴唇上。
她的嘴唇本来就算红的了,但不可能突破人类的极限,所以还是要涂口红才能真正达到‘正红色’。
她对着镜子小心涂抹,忽然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自己身后的纪尧姆,突然站起身、背转过去——口红刷一下就划过纪尧姆的脸,留下了一道细长、殷红的痕迹。
所有人都为这意外的发展睁大了眼睛,纪尧姆倒是没生气,只是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一眼,又看向路易莎:“您不生气了吗?”
“我本来就不生气,只是有点儿不爽而已——您捉弄了我,我就要捉弄回来。”
路易莎理所当然地说。
本来就不是什么大事,说起来还能算作是夫妻情趣吧?这都生气,那也太奇怪了。
路易莎说罢后退了一步,看着纪尧姆脸上的红痕,心里暗暗赞叹还挺好看的纪尧姆的长相像他的母亲,其实是贵气秀美那一挂的。
虽然此时主流并不追捧这类男子,但还是会承认这种好看。
纪尧姆基本没被当作过美男子,更多是因为气质上的严肃和长相风格不合,以至于显得不合时宜、呆板僵硬了。
然而在路易莎这个现代人看来,这可太好了!
这完全就是贵气禁欲系那一挂的,非常心动的好么不管怎么说,结婚的对象是这个长相,那还是能让她抵消一些不安的——虽然早就接受了要和一位王子结婚,但对一个现代人来说,在现代结婚都不见得坦然,更别说是在中世纪了。
而且除脸之外,纪尧姆还是肩宽腿长的九头身,居然还没有这个时代征战沙场的贵族常见的肥胖(古代武将,无论东西方,都多见胖子。
因为体重很多时候就是战斗力,不然格斗分什么量级?而且脂肪在很多时候也能起到保护作用,提高生存率)——路易莎猜测他是天生的体脂率低!
古代胖将军们的肌肉其实也是很多的,只不过脂肪更多。
他们锻炼得也多,但没有增肌的意识,也是没有那个必要,看纪尧姆的饮食习惯,也没有特意为增肌努力.所以就只能是天生体脂率低了。
真让人羡慕,也是真棒嗯,作为结婚对象,路易莎觉得自己是有这个发言权的。
纪尧姆接过一旁侍女递过来的湿布巾,对着镜子擦拭起来。
路易莎发自内心地感叹:“您很适合这样的红色呢是因为皮肤白皙吗?”
纪尧姆心想:巧了,我也是这样觉得的。
大概是出于这样得‘默契’吧,最后两人都披了一件松鼠皮衬里得猩红色毛呢斗篷——当之后纪尧姆骑黑马、路易莎骑白马,披着猩红色斗篷,一起进入洛特马斯城时,迎接的市民都觉得两人格外有贵族气度。
一个是两人都长得‘贵’,另一个,就是两人都穿的鲜艳,而穿着鲜艳也算是此时的贵族特权了。
虽说洛特马斯的传统,即使是一些很有钱的人,一般也都穿本色布料,或者黑色,基本从没鲜艳过,但这不代表他们在审美上也和主流相悖。
“看起来传闻是难得的靠谱了,伯爵对伯爵夫人非常看重,他们的马甚至是并行的,他乐于和她一起分享荣耀。”
站在毛纺织行会商馆前的维尔德先生看到了骑马经过的队伍,在人群的欢呼声中对自己身旁的同行说道。
同行点了点头,又看看为伯爵和伯爵夫人欢呼的民众,又说道:“我们这位上任没几年的伯爵,倒是比前任得人心多了,虽然他几乎没来过几次泽布兰,就算来了也没长住过。”
维尔德先生不以为然道:“这正是伯爵大人得人心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他不多管闲事——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欢呼声至少有一半是给伯爵夫人的,那可真是位天使、是深受福泽之人。
即使是普通市民,也会自豪于有这样一位女主人的。”
同行连连赞同,显然是前后两个观点都认可的。
他又看了一眼其实已经走开的队伍,说道:“总之,希望伯爵夫人对伯爵大人的影响力真的能到那程度,不然钱就白花了.听说为了讨好伯爵夫人,会长准备了很多珍贵之物。”
毛纺织行会会长之前就动员行会里的会员,有钱的出钱,用来讨好路易莎,从而达到让路易莎影响纪尧姆,给毛纺织业赢得更好的发展条件——大家虽然半信半疑,但介于会长一直以来的威信,钱还是很快收齐了。
路易莎当然不知道,已经有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在等着自己了。
很快,当进城仪式完成后,她和纪尧姆领头的队伍就来到了洛特马斯的‘领主宫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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