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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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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不写日记,我这一天一天日子里面做的事情就模糊了起来,所以我觉得写日记还是相当有必要的。

说起来也真是奇怪,人一旦专注于干某一件事情的时候,日子就过得飞快太快了,我根本就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时间,嗖的一下就溜走了。

这个窗帘的问题,我已经将就了两年多了。

难以置信,将就了这么长时间。

虽然说我觉得将就版本反正比原装版本要好一些,因为原装版本它其实并不是褪色的哦。

特别遮光。

有空我还需要把水池子的把手那里修理一下。

他现在动不动就滴一下水,因为他没有关到最里面,没有关到最里面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不能关到最里面了,如果我的给解开的话,我回去还可以错位一下修补一下,但是我不懈怠的话,这个问题就比较难以解决了,哎呀,卸开的话又有锈什么之类的,就蛮脏的不太想动。

还是懒的。

要不要今天出门买一趟肉,好像没有特别大的必要性。

具体事情再具体说吧,反正我现在嗯虽然说每天无所事事,但每天需要做的事情偏偏做不完,真是。

奇怪的人生啊。

再说当时我印象里面jk罗琳说过,他和阿布斯之间该做的都做了,在那两个月的时间里面,我就单纯利用一个人的好像没有必要做到这一步吧,是没有必要说他自己的。

呃,也给搭在里面吧。

可能利用的成分不少,但是估计真情应该还是有一些的。

而且他后来也是一直是单身,如果要是他和阿布斯的感情真的这么假的话,他你看他后来成为黑魔王一步一步走上来,如果要是他真的觉得结婚也好,配偶也好都可以这么利用的话。

那他直接找一个大家族,娶一个女的。

这不是如虎添翼吗?甚至还可以取多次史乱终弃取一个好处,吃了之后再扔掉,再换一个。

甚至我有时候觉得他们一直以来可能都是有一定的感情的,但是可能感情就没有那么重要,他在很多事情的后面。

毕竟从他对待这个写忙的态度来看。

走到哪儿就写文跟到哪儿照理来说,写文其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物品,它是一个很重要的保险。

更重要的一个物品正常来讲,它应该是把这个血盟放在一个非常难以被拿到的地方才对,先小心保存起来,就像是伏地魔保存它的魂器那样保存。

他做的事情正好相反,他自己本人走到哪儿就写文跟到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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