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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让他当着千里马饭店的老板,评价他后厨人员的烹饪手艺。
这话说的重了,容易得罪人,说的轻了,又好像不够重视这件事情,显得没有诚意。
高崇博斟酌了一下,才说道:“张家新,你好。”
张家新赶忙打招呼。
高崇博笑着说道:“看得出来,你其实对于烹饪的流程很熟悉,整个操作过程也没什么问题,甚至在炸肉段时的火候控制的也很不错。
唯一的不足之处,可能是因为平时上灶的机会不太多吧,所以手法有些生疏,对于调料配比的掌握也不够准确。
不过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以后多上灶掌勺练一练,慢慢的也就熟能生巧了。
加油!”
张家新有些窘迫,看起来也不够精神。
他知道自己这次搞砸了,锅包肉最大的特点就是一口咬上去,有一种酸味冲鼻的刺激感。
可是他却没掌握好醋量,后来再想补救时已经晚了。
现在看着其他人做好的菜,他知道自己肯定没戏了。
失落之余,却忍不住有些动摇了自己在后厨工作的念头。
评委说的没错,他最缺乏的就是上灶掌勺的机会,可是在这里,他似乎永远都没有出头的日子。
天赋不高,不受重视,转正也没有机会。
一个月挣着那么少的工资。
多干一年,就耽误一年的时间。
张家新忍不住看向旁边的姚依航。
觉得自己还不如像姚依航一样,先去小饭馆打零工。
小本生意,后厨没这么多事情,掌勺的机会也能多一些。
等到将来练出来了,再看看能不能找家大饭店谋出路。
张家新有些走神,所以没有察觉到在评点过他之后,包间里的氛围一时间有些过于安静了。
还剩下最后的一道菜。
大丰收烩菜。
而这时候,几位评委在分别试吃过之后,集体沉默了。
不是不想进行点评,而是一时间有些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烩菜的特点原本就是蔬菜品种丰富。
食材多种多样,但是又各有各的味道,很敦厚很实在。
正常情况下,烩菜的口感肯定是以厚重为特色。
但是现在被付宇加以改良之后。
薄如纸张,口感筋道的薄饼包裹着香味浓郁的豆角和玉米。
再配上口感绵软滋味浓厚的土豆和南瓜泥,多种食材掺杂在一起。
它们已经彼此吸纳了对方的精华,更新了自己的口味,可谓是取长补短色味相连。
尤其是中间的排骨。
味道香咸,肉质酥烂,色泽金红,吃一口唇齿留香,口味浓重,却让人回味无穷。
从薄饼品尝到排骨,咂着那调得醇厚鲜亮恰到好处的滋味,整个味蕾都开始随之绽放了,简直是胃口大开。
面对着这样一道从摆盘到口味全都无可挑剔的一道菜。
几位评委一时间面面相觑。
不是不想点评,而是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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