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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茶摊
“呼……呼。”
李启喘着粗气,步履蹒跚的行动着。
这里距离澧州城已经一百多里,虽然还没有出辖境,但是已经人烟稀疏了。
老实说,这是李启头一次在这个世界走这么远。
在这个世界,大部分人一辈子都不会离开自己的家乡,最起码,澧州是这样的。
村子里的人,去过最远的地方估计就是县城,县城的人,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州城,而州城的人,或许一辈子也不会离开州城。
李启就从来没出过州城,三年多,一次都没有,最多也就是在城里浅滩逆水的地方帮忙拉船,拉到郊外水流顺畅处就回来。
这次杀人亡命,要不是逼急了,他也不想离开城市。
他在码头工作,拉船行舟,听闻各路漕帮商会的闲聊,也知道野外的危险。
水里有妖,运气好是鲤鱼精,鳖怪,只是戏弄,不会伤人,运气差就是水猴子,一船人都得死在里面,除非有高的修行者庇护,才能逃得性命。
不去水里,走山路,但山里也是森林沼泽密布,到处都是蛇虫鼠蚁,恶兽猛禽。
真正安全的地方,只有人类的聚居地。
外出,就意味着危险。
他已经离开一天了,在树上凑合了一晚上,所幸没有遇到什么问题,吃了点野果,按照原定的计划,他要去三百里外的丰县。
据说,丰县是个比较安稳的小县城,李启在那里避避风头,然后过个一年半载,再回澧州城,这样一来就不会有事了。
一天跋涉一百里,还全是崎岖山路,他穿的还是草鞋,哪怕以现在的身体素质,也累得够呛。
唯一好的一点,那就是此时还算是冬日,所以百兽蛰伏,虫豸未生,一路上除了累,倒是没有别的折磨。
“就算不走错路,也有三百里……真是。”
李启行走在荒野的小路里,到处张望,看看有没有在路边的茶摊水铺什么的,他已经走了整整一天了。
张望了一会,运气不错,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路边的茶摊子。
他加快了度,同时伸手从背后的包袱里拿出两枚铜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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