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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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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词来形容先生。

我不知该用怎样的言语去形容,只是觉得那一刻,眼前的先生在闪着光。

这一刻,我的心中忽然便涌起一个想法——我要让先生知道,比起先生,我也不差在哪里。

所以,当西羌六十三部联合起来进攻凉州的时候,我选择了御驾亲征。

区区西羌联军当然无足轻重,即便韦杭之一时被仗剑轰轰烈烈的攻势所压制,但西羌联军不过置散沙于一器,一场战争下来或赢或输都会影响西羌联军的内部平衡,韦杭之又不蠢,迟早能解决西羌,根本不需要我出面。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留在长安治理司州,八百里秦川兵精粮足,是凉州铁骑横扫天下的支撑。

没有八百里秦川,凉州铁骑就会面临吃不上饭的问题。

我不应该离开长安的。

但是我还是选择离开了长。

我要去凉州,去西羌,我要用一场漂亮的胜仗告诉先生,我不比任何人差。

但是,当我在战场上看着先生惊恐不安的模样,我却没有想象中的意气风发——我只觉得心疼。

我一开始的想法只不过是让先生在我身边见证属于我的胜利,让先生知道,我不是只会垂拱而治受人摆布的君王,我有自己的能力,自己的想法。

当然,我也想看见先生望向我时那崇拜的目光。

可惜我并没有得到我想要的——我看到的只有先生的不安,先生的悲悯。

他厌恶鲜血,厌恶罪恶,厌恶一切战争,他觉得战争就是世界上再野蛮不过的东西,充满着冰冷的血腥与杀戮,像是世人诞生时就融合在骨子里的污点。

我最擅长的东西,是先生最讨厌的东西。

那一刻,我忽然间就意识到,为什么我觉得先生最像墨者了——我总是用揣测墨者的方法来揣测先生的想法——因为他们都讨厌战争。

“兼爱”

“非攻”

,我在先生身上第一次学到了这两个词语的含义。

那时候,我忽然开始问自己,我这么做是对的吗?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不甘,就让那么多人丧命在自己的手中。

我的手中沾满鲜血,这是先生愿意看到的吗?

但后来我想明白了,我生来就该是这样罪恶的。

我喜欢驰骋沙场的感觉,喜欢一场又一场用鲜血堆积的胜利,喜欢看紫骍旗插在别的城池的城头。

我生来就不是先生喜欢的那种人。

但我依旧喜欢先生。

在攻占山西的时候,我有的时候会想如果先生站在这里,他会不会如同在凉州那样目露悲悯,难过的看着每一个死去的人。

但这样的想法没有阻拦我的脚步,我依旧将紫骍旗插在晋阳的城头——带着无数的鲜血。

我甚至记得,当我在城下看着紫骍旗飘扬在晋阳城头的时候,紫色的旗帜都隐隐闪烁着红光。

我只想和先生分享我开疆拓土的喜悦——我相信先生会明白,我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

那时候我告诉自己,战争只是为了以后的和平,当紫骍旗遍布四海八荒的每一个角落的时候,先生渴望的和平就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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