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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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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将“春蚕”

据为己有。

司月予的父亲不从,蜀王竟下令诛杀司氏全族,将带着血的美玉“春蚕”

拿到了蜀王宫。

司月予侥幸逃过一劫,从蜀地辗转来到淮上。

在淮上,司月予与侠客束薪相爱,束薪得知爱人的经历后,孤身入蜀潜入蜀王宫,将美玉“春蚕”

偷了回来,为此得到了蜀王的通缉。

世人皆知束薪身怀重宝,为避免被杀人夺宝,束薪不得不东躲西藏。

但当他费尽心力终于回到淮上时,看到的却是爱人司月予的尸体。

原来,蜀王花重金悬赏束薪与司月予的人头,束薪找不到,但司月予却是个再好不过的靶子,于是司月予的人头被献给了蜀王。

蜀王却没要司月予的人头,而是将司月予的尸体悬挂在家中,就等着被回到家中的束薪看到。

看到爱人尸体的束薪决心为爱人复仇,但他已被重金通缉,想要他的脑袋从蜀王手中换取赏赐的人太多了,束薪不得不为了活着而东躲西藏。

就这样,束薪辗转来到长安,被四处养士的王团发现,王团便收留了束薪,将其安置在郊区的别院。

如同往常一样,王团来到别院,正好看见其他的门客们喝酒划拳,束薪在一旁一个人喝闷酒。

王团摆摆手,示意其他的门客们继续,自己则是将束薪叫到了一边。

待到附近没有人能听到它们的说话声了,王团才对束薪说:“束薪兄,你不是想为妻子报仇吗?现在正好有一个机会。”

闻言,束薪当场眼睛就亮了。

自从爱人司月予死后,他懒得打理仪容,长发,长须乱糟糟的混在一起,配合着晶亮的双眼,竟无端显出几分恐怖来。

被这样充满希望的绝望眼神看着,王团都忍不住后退了一步。

他咽了一口唾沫,努力让自己维持镇定:“束薪兄,你可曾考虑过上阵杀敌?若是在其他的诸侯国有自己的身份地位,也许有朝一日,你就能亲自攻入蜀王宫,砍下蜀王的脑袋呢!”

这句话让束薪眼中的光亮越来越浓,但很快,束薪眼中的光又落了下去:“我这样的身份,只怕参不了军吧。”

晋室采用的是征兵制,即和平年代定期选人服兵役,一旦战时,这些平时服过兵役,受过训练的农夫就要拿起武器加入战场。

而选择服兵役的人群时,大部分都会选择稍有资产的良家子,很少会有人愿意用穷苦无产的闾左贫民。

毕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

通俗来说,就是一个士兵,你在老家有田有地有房子,有父母有老婆有孩子,牵挂太多,这样的士兵在作战时必然勇猛,最起码不敢当逃兵,不会战事刚一失利就跑的无影无踪。

再加上这些稍有资产的良家子往往能自备衣衫甚至武器,马匹,家中可以随时寄钱过来,朝廷匮乏军饷,这些良家子们也能活得下去。

譬如大名鼎鼎的六郡良家子,家家户户祖传战甲,自幼便由家中自费训练,一上战场还自备兵马甚至是仆骑,如此带薪上班的优秀团体,一跃成为各大封建地主最爱的打工人。

但是毫无资产的闾左贫农呢?连件衣裳都备不起不说,一看打了败仗,立刻就做了逃兵,往小树林一钻,鬼影子都找不到。

朝庭对于逃兵的律法对他们来说毫无约束力——毕竟他们没有田产,也一般没有老婆孩子。

而像束薪这样不但无产,甚至还有通缉在身的人,更不是军队愿意要的好兵源——

无产意味着随时可能放弃责任当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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