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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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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还想说伯父和李知衍,想到当初秦逢德也是养了外室,闹得家宅不宁,如今李知衍又搞出来一个什么徐姑娘,实在是让她生厌。

越发的觉得不嫁人是件再明智不过的事,还不如躲进桃花坞,清净自在。

“阿妧没问,是我闲得慌,非要说与阿妧听。

我只是想告诉阿妧,不会有什么公主出现,也不会有人赶你走,太子府永远都是你的家。

此刻我若说自己与其他男子不同,阿妧必定是不信的,说还不如做,阿妧以后自是明白。”

话已至此,秦欢也没什么好羞的,干脆抬头看他:“即便公主是来寻亲的,可与你娶妃也不冲突。

公主长得貌美,况且那日在周家,我分明看见你与她相谈甚欢。”

还说什么与别人不同,她看他就是打好了算盘,真当她好骗。

不知是不是被她所戳穿,沈鹤之愣了愣,而后畅快的笑了,不是平日那种浅浅的淡笑,而是真的眉眼都带着笑。

“舅舅,你笑什么啊,你别笑了!”

秦欢被他笑得脸都跟着红了,虽然不知道他到底有何好笑的,但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事。

“那日我是带她去找周淮问事情,她作为感谢,说要送我只南越军中养的獒犬,据说威武凶猛生人不敢近身。

我说不了,家中养了个小孩儿,怕凶,不养狗。”

沈鹤之想起那日,南越公主好奇的问他家中怎么会有小孩,他脑海中浮现的是像小兔儿似的秦欢,被獒犬吓得眼泪汪汪扑进他怀里的模样,不自觉的便笑了。

秦欢没听懂,不就是养个狗,这有什么好笑的?等听到后面那句家里有个怕凶的小孩,顿时脸就气鼓鼓的嘟起,“瞎说,我才不怕凶呢,小孩才怕狗。”

说完之后,秦欢就后悔了,这不是等于承认了,自己就是他家养的那个小孩儿,他可真是阴险,处处给她下套。

暗自懊恼,手上一时不察,略微用力,就戳到了他的伤口,疼得沈鹤之直抽气。

见他吃疼的模样,秦欢立即手忙脚乱起来,等处理完伤口才反应过来,疼就疼,疼死他最好了,她有什么好紧张的。

气得把膏药往桌上一丢,恼羞成怒的站起了身,“你自己弄,我要回去了。”

“阿妧,别走。

我不笑便是了,疼。”

秦欢怀疑自己是听错了,不然怎么可能从沈鹤之的嘴里听到,带着讨好恳求意味的话。

她的脚都已经抬起要迈出去了,又生生地落了下来,心中暗骂自己不争气,但也还是坐了回去,将他的伤口上完药。

许是为了赌气,即便人是坐回去了,但抿着唇一言不发,等到药上完了,临要走时才别扭的开口:“我明日要出门。”

“好,要去哪儿?我让同福送你过去。”

“同福去了,岂不是你都知道我去做什么了,这和将我关在家中有何区别?我又不是小孩子了,不用事事都管着。”

沈鹤之见她因为生气,而不停起伏的前胸,眼眸黯了黯,喉结不着痕迹地滚了滚,低沉着道:“我没把你当小孩看。”

秦欢正要不服气,就听他又道:“毕竟我不会对小孩做这种事,我只是想时刻都见着你,听到你的消息。”

若是可以,他真想将她关着,藏着,哪儿都不许她去,只能让他一个人看见。

但他也知道,秦欢和其他女子不同,笼子只能关得住雀鸟,却困不住鹰。

他更舍不得,将他的小孩永远困在一方小小的院中,她应当去看看这山河这天地。

秦欢原本都要将方才的事给忘了,听到他说起脸又止不住的红了,手指绞着衣摆眼睛四处乱撇,“舅舅怎的说话不算数,不是答应我不说了,要忘了的吗。”

沈鹤之见此,呼吸都重了两分,她是真不知道自己有多勾人。

“我只答应不告诉别人,可没答应要忘了,况且,阿妧要知道有个词,叫情难自抑。”

她方才美好的样子,他永世难忘。

秦欢红着脸落荒而逃,回到自己的院中仍觉得荒唐,今儿一整天都跟做梦似的,很多她曾经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竟然成真了。

沈鹤之说喜欢她,说想娶她。

她沐浴之后坐在梳妆台前,梳两下长发就又恍惚地停下片刻,她该怎么办?直到兰香接过她的梳子,惊讶地道:“小小姐,您脖颈这怎么这么多红痕?要不要请大夫来瞧瞧?”

秦欢才回过神来,奇怪的照了照铜镜,她的皮肤一向嫩白,易留红疹子,而且好几日都不会消,可今日也没做什么,怎么会有红痕呢。

等看清所谓的红痕是什么时,倏地从脖颈涨红到了耳朵尖,这哪儿是什么红痕啊,分明是被那坏人亲了的,他这还让她怎么出去见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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