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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别说我不关照你们,我可是花了不少时间才找到这么简单的任务。”
阿巴公嘴上说着,掏出一张羊皮卷,但眼神却明显在述说:臭小子,你们死定了!
“去渐月之森寻找国王的英雄剑?”
堤密尔喃喃念道。
“不错!”
阿巴公的神情变得严肃起来:“传说中,这是一把能给人带来勇气的神剑。
第一位岛国国王正是靠着英雄剑,才成功的收服了众多岛屿……你们只需要到达迷雾岛渐月之森的中心地带,取出英雄剑带给当地的舍都就算完成任务……”
“这么简单?”
卢修斯怀疑的看着阿巴公,看到他尴尬的伸手去擦脑门上压根不存在的汗为止。
“老头子,我们可是两手空空啊……”
阿巴公正是有些心虚的时候,听了连忙说:“这个好办,需要什么尽管开口。”
堤密尔想了想:“我们现在什么也没有,除了需要换洗的衣服,最好还能提供武器……唔,还有,给一袋金币!”
“咳咳咳!”
阿巴公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一……一袋金币?”
“老头子,你自己说有需要开口的,不会反悔吧?”
卢修斯斜眼瞟着阿巴公,那欠揍的表情似乎在说:就知道你是随便说说的!
“我才不会反悔,倒是你们,小心别丢了小命,我可不会去救你们……”
阿巴公觉得自己早已老迈的心又一次活泼泼的开始急跃,消失许久的冲动居然回到了身上。
“很好,交给你了!”
卢修斯挟着堤密尔扬长而去,看得阿巴公恨得差点咬碎一块木板。
木已成舟,后悔也晚了!
一天之后,堤密尔与卢修斯抵达了迷雾岛的飞行港。
拜阿巴公所赐,堤密尔穿着白衬衣,外裹皮背心,腰插长剑,就像一个游侠。
而卢修斯却是一身黑漆漆的,装腔作势的提了根法杖。
按理说这两种人都很孤僻,他们能走在一起足以令人侧目,不过他们相当年轻,俊美得像是某个权贵家中出走的少爷。
于是在旁人眼中,这本不合理的存在也变得合理起来。
他们态度友好的向路人打听舍都酒馆的所在,直到离开很久之后,还有人为他们的相貌气质深深着迷,久久不能回神。
迷雾岛是一个处于斯普莱斯岛屿群外围的小岛,岛上大部份地方都被森林覆盖。
每天清晨,太阳总是最晚才到达这个岛屿,在此之前,从森林里弥漫出来的浓雾将整个岛笼罩其中,直到阳光降临,才会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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