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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混进了特务处,在总务处财务科任职。
更夸张的是,监察组的一个代号“猎人”
的竟然阴差阳错的被招募进了党务处。
这些家伙干的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好。
这次就是河豚在外勤报销账目的时候打听到的。”
程志强兴奋的说道。
程默听他说明了情报获取的过程,也很为自己的小团队取得的成绩高兴,证明他当初没有选错人。
但他还是给程志强泼了凉水:“怎么回事?不是早就告诉他们,监察组不得进行外围情报活动吗?这是谁的主意!”
程志强听他语气不满,赶忙解释:“是个意外情况,他根据指示考进了复旦大学,但因为学习不错,并且善于交际,很快被三青团看中了,随后在一次活动中,救了党调处一个头头一命,替他挨了杀手一枪。
对方为了报答他,在他毕业后将他征调到自己身边任职了。”
d,到底谁才是穿越过来的,怎么这个下属比他更像拥有主角光环,程默心里既好气又好笑。
“开车吧,等下我去办事,你去周围找个制高点控场。
一旦出现意外,不用先管我,我的实力你最清楚,可以自己脱险。
你只需要确保,接头人的安全就可以了。”
说完,他拢了拢大衣,又躺回靠椅假寐沉思。
到了静安寺路口,程默自己下了车。
为免有心人怀疑,他让程志强将汽车先还回酒店,再去执行他的安排,反正酒店离这里也不远,依程志强的能力,就算徒步过来,时间上也完全来的及。
没有急于去寻找此行的目标,而是找了个,视野极好的擦鞋摊坐了下来。
擦鞋的是个半大孩子,穿着一身很破旧的衣服,但洗的还算干净。
毕竟是在上流人士聚集的南京路出摊,太过邋遢的话,那些先生太太们可不会光顾。
他边和动作娴熟的擦鞋孩子闲聊,边快速的观察四周情况。
如果擦鞋的孩子,此时抬头看他,一定会发现,此人目蕴神光、精芒四射,一双眸子亮的吓人,正是程默五感中的视感运用到极致的表现。
几秒钟后他停止了观察,眼睛改为瞧着斜对面一个靠墙而立的人。
只见此人略显苍老,看样子有四五十岁的样子,头戴礼帽,身上穿着一件淡青色的长褂,正专注的看着自己手中的报纸。
除非像程默这样目力惊人的怪物,一般人不将报纸拿过来细看,不会注意到,报纸上的新闻时间显示的是昨天。
“先生,您的鞋子擦好了,诚惠三个大子”
擦鞋的孩子此时老气横秋的说道。
大子儿在民国时期是指20文铜板,根据当时的汇率,一个大子儿的价值相当于25元人民币。
程默付过钱后,起身朝看报纸的男人走去。
“先生,我刚刚回国,有些上火了,请问哪里有口腔诊所。”
中年男人闻言合上报纸,仔细打量了他一眼,说道:“上火喝菊花茶才是最好的选择,我那里有上好的菊花茶您要吗?程默:“可是我:()谍战我的祖父是大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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