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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纽扣脱掉西装外套,顺手放到一旁的秋千上挂着,然后蹲下身来、卷起衬衣两边袖口露出半截手臂。
楼津渡接着剪刀,一声不吭地低头忙碌。
看到这一幕,童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退出温室,间隔一段距离看着楼津渡背影,心脏一阵阵泛酸矫情得不行。
楼津渡是童伯从小带到大的孩子。
大哥楼柏遥是老爷和太太的第一个孩子,初为父母的人总是对第一个孩子格外上心。
而楼津渡是在他们最不想要孩子的时候意外怀上的,还是个早产儿,所以看起来比同龄的孩子瘦小许多。
自打楼津渡出生之后,太太几乎不怎么管他,就连最健康的母乳他至今都不知道是什么味道。
人都是这样,总是偏爱小的那个。
一家三个孩子,最受宠的是小儿子,最懂事的往往却是老二。
记得小的时候,楼津渡常常问他,“是不是因为我是早产儿,为了生下我……妈妈已经花光了所有的力气,所以她才没有力气抱我。”
他鼻尖一酸,“太太她只是累了。”
“是吗。”
楼津渡视线落向抱着弟弟满脸慈笑的母亲,善于察言观色、心思又敏感的他早就看出来,三个孩子里最不受宠的就是他,却也只能笑着说,“嗯,那我等等。”
可事实上,直到母亲去世,他都没等到那一个迟来二十年的拥抱。
在那种环境里长大的孩子,心里多少都会留些难看伤疤。
而他也被自己确诊了“白骑士综合症”
,他总是想要通过讨好别人来博取对方一丁点的注意,他把他们当作早已离世的母亲,看到他们对他笑,听到他们对他说“谢谢”
,他心里那道疤痕才能减少伤痛。
但因为他们都不是母亲,所以他的伤永远没办法痊愈。
碰巧这时,他在内地的军队遇到了。
——雾忱儿。
那个长相酷似他母亲三分的姑娘。
仅仅一面,他心彻底划了道口子,讨好谁都起不到缓解疼痛的作用。
他想,解铃还须系铃人。
他想把心拼凑完整,然后送给喜欢的女孩。
既然雾忱儿对花粉过敏,那么他可以把它们做成永不凋谢的干花。
他用剪刀将一道一道花刺修整干净,皎洁月色斜斜地洒落在他后背衬衣。
男人细心温柔的模样才让童伯觉得,他的二少爷真的长大了。
他欣慰地笑出眼泪。
“童伯,”
有人叫他,嗓音沉着,“哭什么?”
童伯忙擦泪,抹干眼睛回头一看。
是,“大少爷。”
“嗯。”
楼柏遥睡不着觉,穿着丝质睡衣双手随意一抄,“津渡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在温室做什么?”
“二少爷刚从外面回来,正在温室里面修剪鲜花上的刺呢。”
“怎么亲自动手?不能等明天交给园丁修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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