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ntiquessd.com
它皱巴巴地从脖子的两侧垂挂到胸前。
他的外表已经愈来愈像——他们要他当个什么?子爵?可是内心里他仍然觉得自己还是那个来自康瓦耳的明克,住在伦敦魏斯特市场旁的一家鞋店里。
云妮喜欢这个结果,这使得部分的他——下身部分——想要继续下去。
为了接近喜爱的女人,更疯狂的事他都做过。
然而另一部分的他,却迟疑不定。
他说话的方式愈来愈不一样,行为举止也大不相同。
但奇怪的是,最近有些时候他连想法都不同了。
可恶,他会担心该用形容词或副词,但这有何差别?他干么要在意?他会想着,有个像包云妮这样可敬的女人不是很好吗?可是他要做的事会使云妮不再可敬。
不,不,他纠正自己,不是包云妮,他不要她;他得不到她,而是……噢,或许是个裁缝师的助手,但她要像包云妮,善良、聪慧、工作勤奋,而且忠诚。
他所认识的那些出身高贵的女人,个个全都结了婚。
可是云妮……一个像云妮那样的女人会是忠诚的,对人和事都忠诚。
例如昨天,即使几小时前才几乎被他吓掉了半条魂,下午便又立刻开始教训他。
因为她要把事情做好。
所以,她也很有勇气。
他再度拿起刮胡刀,对着镜子里的那个家伙说话,故意把每个音节都说得清清楚楚。
“我觉得你最好还是把胡子刮掉,老家伙。”
笨蛋,但他懂得喜欢干爽的房间。
住在鞋匠的地下室时。
只要下雨,就有水从墙壁渗进来。
他也喜欢一天终了的时候没有累得半死。
规律的食用好的食物优点也很多。
还有新的字——尤其是学到新的字,特别一点的字,并且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感觉真的很好。
让人听得懂自己在说些什么,那种感觉真是出乎意外的好——有所感觉,有能力将它说出来,并且让他人知道地想表达的是什么。
轻易地表达自己,让他卸下了一种之前他并没有意识到的紧张。
让别人理解自己要的是什么,十分有用。
弥顿最近已经听得懂他的话了。
李茉莉也因为他的玩笑而哈哈大笑。
有用而且有趣。
当他下一次站在某个正经八百的管家面前,说明他不是上门来乞讨,而是来帮她解决伦敦长久以来的问题,将大有帮助。
有用。
明克低头看着锐利的刮胡刀,还有它的珍珠手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