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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刻,庄敛沉哑的嗓音响起,“宝宝。”
他抱紧了江予,低低地、期望地说,“小狗好期待。”
江予颤了颤眼睫,抿起唇,耳根有些烫,没再说话了,他抱着庄敛,手指还按在他的耳根。
庄敛沉迷地贴着江予香温薄嫩的肌肤,神智渐渐在馨香中沉浮。
持续的亢奋,以及噩梦中注定会失去江予的恐惧让庄敛彻夜未眠,他在江予楼下站了一晚,不仅脑仁抽跳着疼痛,连四肢百骸都开始干涩烧灼,狂躁和破坏欲如一只猫爪疯狂抓挠着他的心脏,急切想要发泄出来——
直到江予身上散发的温柔香气将他彻底包裹,将他从狂躁的泥淖中拉扯出来,驱散了他心底的惶然和惊惧。
庄敛拥紧了江予缠在他身上,呼吸才逐渐趋于平稳,缓缓沉入了梦中。
江予抱着他陪他睡了会儿,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后,庄敛依旧紧紧掐着他的腰睡得很熟,原本埋在他脖颈处的头在不知不觉间贴到了他的胸口。
江予被勒得有些心慌,脸压在庄敛头顶,呼吸有些困难。
他没有弄醒庄敛,只是仰起头难受地喘了几口气。
房间里拉着窗帘,光线很暗,冷气很足。
但身上搭着被子,又被庄敛紧紧贴着,江予身上出了点热汗,从薄被里伸出一条光溜溜白生生的手臂,找到提前放在枕头下的手机,调暗了屏幕的光,凑到庄敛面前,就着微弱的光悄无声息地看着他。
庄敛睡得很沉,没有被扰醒。
他睡觉时面容褪去了几分阴郁和锋利,少了几分疯劲儿,多了点乖巧。
江予眼珠澄澈,莹莹倒映着庄敛熟睡的面容,眼神有些心疼,忍不住轻柔摸了摸他的眼睛。
喜欢他。
江予看得很专注,眼神软得不像话,慢慢地想,在他们素未谋面时,他就已经很喜欢他了。
江予穿书前两耳失聪,听不见任何东西,所以不会说话,但他却从来不觉得他不幸。
因为他还有眼睛,还有想象的能力,他可以阅读文字,可以依托创作者敲下的文字构建属于他自己的乌托邦。
在这里,他遇到了庄敛。
这个被创造出来,本应被他的创作者和读者喜爱,却因为作者的偏心导致一生坎坷的主角。
庄敛一生很短,只有十八年,一共二十六万字,时时刻刻都在衬托他的双生子弟弟,没有人喜欢他,包括他的读者。
除了江予。
江予看得见他的沉默阴郁和暴戾易怒,看得见他身上的苦难,也看得见字行间隐隐流露出来的庄敛的真心,他心疼他,也毫无理由地喜欢他。
最开始只是读者对主角的喜爱,后来见到他本人,陪他一起长大,这些喜爱就变成了情人之间的喜欢。
穿书后不仅能见到庄敛,还终于能听到声音,死过一次后还能重来一次,没有真的离开庄敛,庄敛很爱他,他也很爱庄敛,他真的很幸运。
只是庄敛受了这么多折磨。
江予的手指从庄敛的眉眼滑到他的嘴唇,凑过去亲了亲,又抿着笑退回来,轻声说,“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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