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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立凯一边用力啃咬野兔腿上味道鲜美的肉,一边还在含糊不清的唧唧歪歪:“我让你他妈的跑!
我让你他妈的蹦!
!
我让你他妈的窜!
!
!”
从吃饭开始,雅洁儿就一直在笑。
第二天再上山抓野兔的时候,望着仍然在捂嘴偷笑的雅洁儿,万立凯红着脸,没有再带那面铜锣。
到了第十五天的时候,万立凯每天回来的时候,都脏兮兮的,全身更带着一股难闻的味道,他虽然仍然一无所获,但是他的眼睛里却散发着兴奋的光芒。
到了第三十天的时候,万立凯终于带回来一只健康的,肥肥大大的,活蹦乱跳的野兔。
雅洁儿望着万立凯手中的野兔,微笑的问道:“是你亲手抓住的?”
“是的,”
万立凯道:“没有用工具,没有用陷阱,我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把它抓住的!”
“说说看,你是怎么抓住它的?”
“我必须承认,在奔跑速度上,我比不上在农村长大的赵剑平,就连身体的灵活度,我也不如他,所以我无法像他一样,徒步追上全去奔逃的野兔,再赤手空拳的把它们抓住。
所以,我选择了守株待兔的方法。”
“还好我们这里是小学校,有大量的图书,我查了野兔的资料,其中有一项资料,吸引了我的注意……野兔是一种十分狡猾的动物,缺乏经验的猎手很难捕获到它们。
但是一到下雪天,野兔的末日就到了。
因为野兔从来不敢走没有自己脚印的路,当它从窝中出来觅食时,它总是小心翼翼的,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逃之夭夭。
但走过一段路后,如果是安全的,它返回时也会按照原路。
猎人就是根据野兔的这一特性,只要找到野兔在雪地上留下的脚印,然后设一个机关,第二天早上就可以收获猎物了。”
“兔子的致命缺点就是太相信自己走过的路!”
万立凯张开了自己的双手,道:“虽然现在不是下雪的季节,但是只要我仔细寻找,我仍然可以分辨出兔子经过的痕迹。
而我自己的这双手,就是我为它们设的陷阱!”
万立凯说得并不多,但是有过相同经历的雅洁儿,却清楚的知道,万立凯就算是找到了一个好方法,想捉到这只野兔,也必须经过的漫长历程。
野兔是一种胆小而擅长逃跑的动物,它们对危险有一种近乎本能的直觉。
趴在地上,等它们自投罗网,这听起来简单,可是在看到野兔慢慢走到自己的双手之间,在这个时候别说是呼吸急促容易把它们吓跑,就算是心跳加快,也可能会引起它们的警觉。
万立凯能够用自己的身体为陷阱,抓住这只野兔,这说明他不但学会了如何通过一些细小的环节去还原事物的本质,做出最接近真实的判断,更已经在可能数十次的失败中,吸取到了足够的经验,学会在即将对目标发起攻击时,小心翼翼的压抑住自己心里的兴奋与紧张。
至于万立凯身上的怪味,应该是为了不引起野兔的警觉,而用野兔的粪便擦到自己的身上,掩饰住自己身体的味道吧?雅洁儿望着万立凯手里的野兔,她微笑的问道:“你懂了吗?”
万立凯点头,“懂了!”
“噢?”
雅洁儿微微一挑眉毛,道:“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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