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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程家不讨厌他,甚至可能还有些喜欢他,真心认可他的努力上进,还有那一丁点才华。
他不讨厌他,但他爱林骁,更爱他的妻子。
他们看他不爽,林程家自然包容。
用鸡巴想都知道,那才是林程家真正的家庭,他老婆娘家给过他很大助力,还温柔又贤惠,当年十月怀胎,或许他会等侯在床前。
他用骁勇这个词给儿子取名,闲时会做饭菜,或许他还给儿子守过夜、喂过奶,换过尿布,诸如此类。
帮他渡过一个又一个人生关卡。
所有父亲能给予孩子的,那些慷慨而无私的投入、陪伴和付出,林程家一点没落下。
沉没成本,这才是让林骁无与伦比的地方。
而他呢,在上大学前,对于林程家而言,也就是一个陌生人。
捞钱的女人不听话生了个儿子继续捞钱,就这么简单。
不知他妈发什么癔症,以为只要他表现好,就能让他爹另眼相看。
可明明血缘并不是羁绊!
是他妄想过剩,是他错觉满身。
但无所谓。
最多不过是回到从前。
林清抽着烟,恶狠狠地想:该要钱还是得要钱。
他又不是什么红梅傲雪,他就是那首小学课文里舒啥的破诗里攀缘的凌霄花,能借高枝凭什么不借?要他找到他的位置,可以。
但他不会放弃自己。
林清拎着一小包行李,突然想起来,值钱的东西似乎都在付西元那儿,也都是他送的。
包括那辆车。
但他不肯去拿。
该死……看来他还是不够厚脸皮。
他连人家懂攀缘的破花都比不上,真他妈该死。
走着走着,他突然感到不对劲,立刻停下来。
在一个老旧的弄堂巷子里,几个人像老鼠般冒出头,慢慢堵住他。
他扔下包,转身试图逃跑,最后逃不掉也不怵,转头干架就干。
他打架还行,只可惜双拳难敌四手,他被几拳打在太阳穴,痛晕眩。
再睁眼,他看见林骁那英俊但破相的脸。
林骁其人,初高中混社会,长得帅魅力高,出手阔绰,汇集了一帮朋友兄弟。
那模样桀骜不驯,除了考试样样第一,在哪读书都声名赫赫。
说好听点,他混古惑仔。
说难听点,他就爱搞霸凌。
林清之前跟那几人打架,本来就打得浑身是伤,眼眶青黑,嘴角也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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