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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弗斯特叔叔应该会很喜欢他。”
他们那位外出的叔叔最喜欢闻大蒜、榴莲的味道。
温斯蒂低着头,脑子里在琢磨着“越狱”
的计划——教育他们的男人怎么也不会想到,看起来顺从乖巧的小女孩心里却在想着怎么把他给弄晕。
她可不能在这里待下去,手里头还有许多事情没做呢,夏洛克·福尔摩斯没有找到、布鲁姆镇的蚕灵未除,她在这个地方多待一秒,蚕灵入侵人体的可能性就更大一分。
戴金丝边的男人当然困不住她,温斯蒂害怕的是看守狱卒手中的木仓。
虽然她来了这边以后有勤修咒语,可是防护咒还是学的马马虎虎,挡挡普通的箭倒是还行,可是谁在现代社会还用箭啊,不都是用子弹、炮弹、手榴弹嘛。
所以“越狱”
不能强来,只能智取,她要想个办法逃出去才行。
“我知道你们现在是少年,年纪还小,价值观还不成熟。
噢,价值观这个词对你们来说太高深了,价值观就是你们看待世界的态度,你们的价值观很大程度是受你们的父母的影响……”
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滔滔不绝,他在这里从未见过这么听话的孩子。
以往来到少教所的孩子个顶个的调皮捣蛋,他说一句那群孩子有十句来回他,好不容易碰上温斯蒂和帕格斯里这两个一直听他说话的孩子,身上所有的激情都喷涌了出来。
帕格斯里两道又短又粗的眉毛拧成了一个“八”
字,男人喷涌而出的口水老溅到他的头发上。
温斯蒂也忍不了,男人的话实在太打搅她的思维了,她干脆念了一个禁声咒,男人不会察觉出异样,但是别人听不到他的声音,世界清净了。
亚当斯一家在这里度过了一整天,到了中午时分,狱卒领着犯人们去吃饭。
戈迈兹发现“刺青男”
一个人坐了一张桌子,十分高兴地领着卢克走了过去,将餐盘放在了他对面。
他这个举动引起了饭堂所有犯人的注意,每个桌子上的人都在窃窃私语。
“嘿,那个新来的坐到了公牛对面。”
“他的胆子也太大了,公牛绝对会要他好看。”
戈迈兹很喜欢“刺青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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