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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一百零四(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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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篮子中的汤盅端了出来,道:“猪蹄汤对你的腿好。”

又把一小碗撕好的水煮鸡肉端了出来,又道:“你看小金银都瘦了,要好好补补。”

童之闻言,低头望了眼那比普通猫都大了一圈,打架从不会输的小金银。

望着他那大脸盘子,陷入了沉默。

这哪里瘦了?

分明还长了一些肉。

可这似乎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是不懂他的拒绝,还是佯装不懂?

放下了吃食的乐云知晓他下一句就该是让自己把东西拿走了,所以把吃食从食篮中取了出来,便连忙道:“我现在就走,不用你赶。”

说着,连篮子都不盖,提起篮子,拿着盖子便匆匆出了屋中,顺道把他的房门给阖上了。

童之:……

她也不算蠢的,怎么可能不知他的意思?

沉默无言瞧了半晌桌面上的汤盅,到底还是打开了汤盅。

顿时,一股淡淡香味扑鼻而来。

乐云的父亲曾是开酒楼的,她家里落败不过是这几年的光景。

她原是千金小姐,可因兴趣,先前家里还没落败的时候,她一直都随着父亲一起钻研着这些个菜肴,所以手艺自然是好的。

童之便是也会下厨,但也比不上她的手艺。

尝过一回,便会让人回味无穷。

回了府中,在养病的那段时日,他的吃食便是她做的。

起先还当是府里请了御厨,后来她出了府后,膳食的味道变了,他问过后才知一直是她亲自下厨做的。

把鸡肉倒入了小金银的碗中后,童之执起了汤勺

,舀了一勺汤送入口中。

汤难得不腻,还有淡淡的清甜。

确实是熟悉的味道。

一盅汤毕,腹中也已半饱,所以当小二来问今日晌午可要用膳的时候,童之回绝了。

他口味偏淡,而客栈的饭菜重油,便是说过了,但也依旧算不上清淡。

第二日,乐云又来了。

第三日,乐云再次来了。

几次三番,童之免不得说了重话:“你如此煞费苦心在我的身上毫无意义。

你若是想寻一个有权势有财势的男子做依附,我并不是你的良选,我劝你还是另寻他人!”

童之的话,伤到了乐云。

她红了眼眶,委屈巴巴的望着他:“我在你眼里难道就是那等要寻有权势有财势的男人依附的女子吗?”

以为她会委屈而去,再也不来了。

可她又忽然开口道:“我在裴府的时候确实是有过这样的想法,不用伺候男人,在后宅有吃有穿,还有人伺候,想过一辈子这样的日子。

可我现在是认真的,想与你在一块,并不是再想过这样的日子,就是真的喜欢你呀。”

忽然被直白的表明情意,童之有一瞬的错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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