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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实在太精明了,太老辣了。”
他太懂如何审时度势,如何驾驭局势,如何于各色强权间屈伸自如趋吉避凶,如何在致命的权力倾轧中周旋自保——无论面对太阳剑盾,还是三色鸢尾。
杀手冷笑一声:
“甚至局势越是混乱不堪一团乱麻,他就越能嗅出机会,押对赌注,以便从中得利,扶摇直上——”
说到这里,洛桑二世突然顿住了。
他发现,贝利西亚正在吃吃发笑。
“为什么笑?”
贝利西亚摇了摇手指,横了他一眼。
“我在想,作为收钱办事,一年都未必见他几次的杀人工具,你却意外地了解他嘛。”
洛桑二世沉默了。
是啊。
但正因如此。
正因为他是特恩布尔杀人的工具。
正因为他只在杀人时才用得上他。
所以他清楚明晰地知道,特恩布尔会在什么时候、为什么事而决定杀什么人,包括怎么杀人。
是当机立断还是待时而动。
为一口怒气还是一盘生意。
杀眼前大敌还是潜在威胁。
是干净利落还是大张旗鼓。
没有比这更能了解一个人,尤其是一个恶人的了。
但是……
“我在他发家前就认识他了,”
血族杀手幽幽道,“比你想象的更早。”
但也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
贝利西亚没有在意这句话里的复杂情绪,只是冷哼一声。
“黑街兄弟会。”
洛桑二世眼神一动。
“像这样的帮派团伙,全国每年都会冒出无数个,最后要么死要么散,要么投降血瓶帮。”
贝利西亚冷冷道:
“但你可曾想过,为什么只有当年发家不久的兄弟会,只有他们在与血瓶帮别苗头时,不但活过了最危险的几年,逃过好几次覆灭的危机,还扎根永星城发展壮大,以至于到了要你亲自出手杀人的地步?”
洛桑二世微微蹙眉。
他从潮湿恶臭的地上抬起眼神,望向女人。
“你说过,我至少有两次机会杀黑剑,但都被你提前通风报信……”
“对啊,但是为什么呢?”
贝利西亚毫不客气地打断他:
“那时血瓶帮财雄势大,特恩布尔聚集了大批身怀异能的战士,而反观兄弟会的那帮废物人渣,哪怕到现在,也是既不靠谱又不入流。”
她眯起眼睛:
“我那时是个只懂得傍男人的婊子,冒险向他们通气,到底有什么好处呢?”
洛桑二世怔住了。
贝利西亚语气一转,带着不怀好意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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