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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罗夫药剂店”
、“国立研究协会”
这些招牌上的字,而他模糊的记忆也让他对知识产生莫名的尊重和崇拜,不放过任何一个学习和积累的机会。
未曾经历过的人恐怕很难明白……能够自由地坐在书桌前汲取前人的智慧——泰尔斯抬起灰尘遍布的双手,看着上面因终日操劳而过早磨出的茧子,又摸摸根本就没吃饱的肚子,叹了一口气——真的是一种幸福呢。
泰尔斯已经不记得自己穿越来的情景了。
确切地说,那些穿越前的记忆,是随着幼儿泰尔斯的逐渐成长,大脑与精神的逐步成型,才一点一滴浮现的。
他两岁到三岁的记忆是零乱而稀疏的,就像一个真正的两岁孩子一样,只记得一片粘稠——他也不知道为何印象中的颜色可以用“粘稠”
来形容——的血红色,一间充斥了婴儿哭声的黑石屋,一个瘦骨嶙峋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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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后来他才知道,那是“黑心寡妇”
贝丝,一个负责抚育兄弟会里新进幼儿的女头目。
泰尔斯在三岁时被送到废屋,也是那时起,他前世的记忆逐渐清晰起来,大脑里闪回得最多的情景,是他坐在一张书桌前,目光在书本和屏幕间来回逡巡,或者坐在教室里,与十几个打扮各异的年轻人,或者加上一个中年或老年的教授一起讨论着什么。
但那都已经是虚幻了。
四年来,在下城区乞儿们充斥着毒打、欺凌、黑暗、罪恶和死亡的生涯里,泰尔斯勉力维持着第六屋乞儿们的生存。
相比起前世那个大脑比身体发达的研究生,四年的乞儿生涯带给泰尔斯许多新的技能:
博取同情的演技、神不知鬼不觉的扒窃、巧妙而不动声色的观察打探等等。
期间,泰尔斯也做了许多超过一个乞儿范畴的准备,如与不同阶层的人——在下城区,不同阶层”
大概也就是“下等人的不同阶层”
——搞好关系。
比如偷偷打听兄弟会的秘密,安排好几个秘密地点,瞒着上头私藏一些库存等等——这一点上,奎德还真没搞错。
没错,泰尔斯不准备乖乖接受这个世界赋予自己的命运。
他不会做一个安分守己的乞儿,也不会成为兄弟会的打手或窃贼,更没兴趣在永星城上演什么“黑帮风云”
。
他要逃走。
然后,去过自己的生活,做一个……
自由的人。
至少比现在更自由。
只要一步一步,随着自己制定好的计划……泰尔斯看向屋角,那里有一块不起眼的石板。
我就能……
就能……
就在此时。
隔壁的第十七屋,突然传来夹杂着恐惧和慌张的惊叫:“不!
卡菈!”
很快,泰尔斯就会学到他穿越后最重要的一课:
意外,总是突然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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