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爱看小说】地址:https://www.antiquessd.com
杨雍不得不避开,到一家新店买早饭,这让他有点难受。
他口味很单一,清晨起来喜欢包子,整齐的皱褶,最好是香菇馅的。
趁走路的时候,就能慢慢吃光,用一两张纸巾擦拭嘴边,才踏入公司。
但今天,他只能要一杯小米粥,喉咙黏腻地吞咽。
经年累月做下的事情,会变成人的习惯,改变是难得的。
除此之外,杨雍换了一件长袖上衣,衣领、袖子都系满纽扣,不露出一丝缝隙。
与来往的人打招呼的这段时间里,他难得抿着唇,回应也是很轻的。
类似的事情几乎没发生过,因此邻桌的女人发现了,她向来心细:“杨哥,你嘴巴怎么破了?”
“不小心割伤。”
他回道。
女人了然:“哦,那你下次要注意点。”
说完,她转过去,翻找了一下包,却一无所获。
等杨雍接受了抱歉的眼神,女人才松了口气,低头啪嗒啪嗒敲击起键盘。
杨雍微微探出舌尖,抵住泛红的唇峰,刺痛,但血很久前就止住了。
他合上眼又睁开,把这些掀过去了,就像手指压过笔记本,一页跟着一页。
杨雍的人际关系其实非常简单,同事、邻居、陌生人……基本上是普通的往来,所以没多少人与他相熟,或是到达另一个地步,比如亲密。
客套的相处最令他舒服。
电脑右下角“滴”
地跳出提示,新的任务已经发布到工作群,杨雍便是靠这一份报酬维持生活。
他并不喜欢自己的职业、岗位,追溯先前,读大学时的选择也草草了事,成绩游走在中等。
班上的导员在毕业前,才看着照片后面标注的名字,对他说:“哦,雍是个不错的字,雍容华贵。”
杨雍滑动鼠标,把文件的修改人标注成自己,差点打成了“庸”
。
庸俗,平庸,据说最初父亲随口说的是这个字,可录入的时候,阴差阳错留下现在的他。
说不清是冥冥中注定,还是牵强附会,杨雍自以为活到快三十,并未脱离那么久远的安排——如今他确实平凡,一旦剥离了众人脑中的印象,就如同水滴落入海洋,消失得无影无踪。
同事们似乎也认定他毫无攻击性,一根骨头不软不硬,任何针对都会化为戏剧般的可笑,令人自我怀疑。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