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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记得杀光他全家,而后顶着他的保镖们的枪林弹雨跳进海里,狂游数千海里。
他心想这个老头的诅咒真奇怪,他居然会觉得家很重要,还会觉得卢森会害怕拥有的一切离他远去——像卢森这样的佣兵,能抢到一切他想要抢到的东西。
他不抢,只能说明那时他还不饿。
但老头说得对。
他是时候去休息一阵,到和平的地方去生活,去拥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合法位置了。
卢森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在北都登陆的。
在到达北都后,他被那座完美、完整的城市所吸引。
这里的图书馆尖顶俱全,这里的咖啡馆干净整洁,这里的音乐厅没有被炸弹砸过。
他几乎立刻就想要在这个城市里拥有自己的位置——不仅是房子,还有社会里的位置。
他饿得要命,但这对于一个外乡人来说,并不容易,而且“卢森”
的家也只是一个空架子。
还好,他遇见了白唯。
在看见对方的第一刻卢森就知道,他就是自己想要找的人。
其实,卢森已经说不清,那时究竟是白唯本人更吸引他,还是白唯的家庭更吸引他。
白唯拥有一切他没有的东西——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上学的经历,无论在哪里都恪守的古老礼仪,对于图书馆、音乐厅和美术展的爱好,对解剖学和动物学的洞见,还有完美的外表、优雅的性格——这让卢森第一次考虑人也可以作为一种收藏品。
而且,白唯在青禾的家世也很吸引他,只要能入赘白家,他就是下一个白家家主。
等到那时,他就可以稳定地融入这个他不怎么适应的社会。
但收藏白唯是很有难度的。
卢森知道相亲并不意味着白唯会嫁给他。
他需要和他保持持之以恒的联系。
可这将是十分费力气的。
白唯看过的书,卢森大多数没有看过。
白唯欣赏的画家,卢森连他们的名字也记不住。
白唯在舞台剧后台和导演侃侃而谈,卢森只能记得自己好像炸过一个类似的。
每次出发前的做功课,都要废掉卢森的几个脑子。
好在,他很快发现了他们之间的一个简单的共同爱好——受伤。
初入人类文明社会,卢森决定做文明人。
他几乎完美地模拟了以“卢森”
兄妹为代表的人类生命特征。
这导致他经常受伤。
比如喝下半个过期的椰子,比如走过正在倒车的车,被车轮压过去。
比如切黄瓜时会切到自己的手指。
但每次受伤后,白唯都会来看望他。
他会坐在卢森的病床头,给他带一束洁白的花。
卢森觉得自己和白唯的感情是在这样大大小小的探望中获得升华的。
这时他们不会再谈文学和艺术,只会谈论卢森濒死时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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