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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部戏一开始是要让吴若普本色出演吾先生的,但他有心理阴影,不愿意。
这才找了刘德桦。
接到这个角色,刘德桦也觉得很有意思,看完剧本后就接了,这些天没少做功课。
刘晔这次过来就是给丁修和刘德桦打下手的,长眼睛都看出来,这部戏看点在绑匪和明星之间。
有他什么事?
本本分分把自己的戏拍完,拿钱走人就是了。
到时候拿奖什么的,和他没啥关系。
……
剧组一边围读剧本,一边让演员试装,对戏,一切都井然有序。
虽然丁修和刘德桦每天都回家,但导演依旧是给两人安排了酒店房间,中午睡午觉什么的可以在这边休息。
七八天时间过去,剧本围读差不多了。
开拍前,导演让理发师剪了丁修的长发。
他的头发还是在拍犯罪都市的时候留的,已经很长了,之前拍完戏没剪就是担心吾先生这边要用。
经过理发师一番操作,丁修的长发剪了大半,留下的部分轻微烫了一下,弄成微卷,看起来有点凌乱。
胡渣也留下了。
换上皮夹克后,一下子,丁修气质大跌。
稍微一弓着腰杆,双手插兜,就跟偷牛的似的。
在丁修的要求下,让导演给他稍微换了一件有点档次的皮夹克,配上灰色牛仔裤,马丁靴。
理由是艺术来源于生活,虽然当年那批绑匪确实是这德行,但既然是假扮警察,索性就稍微像一点,哪怕是外形上。
你整一个偷牛的,或者农民工形象假扮警察,一眼假好吧。
太失真了,观众也不信。
一番改造后,丁修的形象好了很多,甚至还有点小帅。
往suv前一站,嘴上叼着烟,就像是中年沧桑大叔,不过当他眯起眼睛,嘴角裂起的时候,又有一种野兽般的凶狠。
和丁修不一样的是,刘德桦那边对于形象没有丝毫改变。
因为他饰演的就是明星。
本色出演就好。
为了让拍摄更逼真,刘德桦还把平时穿的衣服都贡献出来当作戏服。
导演大为感动,又省下一笔钱。
挑了一个黄道吉日,剧组开工。
时间是晚上凌晨两点,朝阳区的酒吧一条街。
此时,天空淅淅沥沥下着小雨。
没有驱散人群,没有提前通知,没有拉线警戒,剧组就这么开拍了。
甚至都没有架机器,采用的是扛拍。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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