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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看,别是什么重要的信,已经过来三四天了,幸好我瞅了一眼,上面你的名字都写错了,不然还放在那没人领呢。”
对方扬起下巴,模样娇矜。
她说的没错,名字的确是写错了,“叶淮”
,同音不同字。
叶槐拆开信封,原主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涌入脑中。
她这具身体的原主是一位下乡插队的知青,祖辈在宫里当过太医,父母都是医生,一心治病救人,却因为碍了某些人的眼,被举报下放到西北林场。
原主在父母的操作下,被送去当知青。
从小养尊处优,被娇养着长大的原主哪里干的了地里的活,吃不了农村的苦。
父母又帮不了她,样貌气质俱佳的原主,便想着利用外在条件,给自己找个靠山。
但是同样是知青的男同志,有的比原主还柔弱,原主还能干干喂鸡喂猪的活,那些男知青,连锄头都拿不动。
挣的工分还没有她多,男知青靠不住。
原主就盯上了村里的男青年们,无父无母,长的五大三粗,干活麻利的沈遇安便进入的原主的眼中。
无父无母,意味着就算是诓骗沈遇安给她送东西,也没有长辈管。
就算沈遇安有个捡来的养子,屁大点的孩子,吃也吃不来多少,还特别好糊弄。
就这样,原主一边勾搭沈遇安,一边跟沈遇安的养子套近乎。
时不时给个小零嘴,教对方写字。
很快,养子被原主拉拢过来,沈遇安本不想跟知青走太近。
知青们大部分都是一副狗眼看人低的模样,村民们嫌弃他们手脚软,不会干活。
总之,一开始,村民跟知青的关系不太好,能远则远。
但是,养子喜欢原主。
原主人长的好看,笑起来温温柔柔,像个仙女。
哪个村里的未婚青年没有动过心思,沈遇安自然也不例外。
就这样,一来二去,两人偷偷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
因为一次意外,两人约会被人发现,没想着结婚的原主,不得不嫁给沈遇安。
原主觉得自己是被沈遇安算计了,婚后便对沈遇安和孩子没有好脸色。
沈遇安也是百口莫辩,只能一心补偿原主。
后来,高考恢复的消息传来,原主后悔嫁人,一心考上大学离开这里。
偷偷看书学习去参加高考,原主聪明,还真让她考上了北城大学。
,!
录取通知书下来的时候,村里人还不敢相信,纷纷议论,沈遇安父子俩恐怕要被抛弃了。
出主意让沈遇安把原主的通知书给扣下来,原主听到之后,吓坏了,赶紧跟他发誓保证,自己绝对不会抛弃他们的,等她在北城安顿下来,就带他们过好日子,还主动要求去领结婚证。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沈遇安没有跟原主去领证,也没有阻止原主去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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