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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杞原来以为元榛说她“月薪两万请回来的”
是在唬张海玲,结果他说的居然是实话,而且两万块还是税后。
账户上钱多,人就能开朗些。
元榛两手插兜顾着周围的景色向前而行,他有心跟苟杞聊两句,但苟杞磨磨蹭蹭的,虽然老老实实缀在他后头,却始终在他一米开外。
他放缓几回脚步无果,无奈回头直接吩咐她:“小苟,过来,你走前面。”
苟杞漫不经心张望着暮色下的车水马龙,闻言脚下紧赶了几步,与元榛并肩而行。
片刻,突然想起来他口中的“小苟”
,面露不悦,但因为已经过了反驳的时效,只好气闷地又紧赶几步,留给他一个倔强的后脑勺。
为什么突然开始叫她“小苟”
?烦死了,“苟”
姓真的太狗了!
元榛伸手拽住苟杞的胳膊,用嫌弃的语气说:“怎么没有当助理的自觉,我让你走前面,没让你超过我。”
苟杞低头盯着自己被握住的手腕,她试着挣了挣,没能挣开。
她感觉得出来他在故意逗自己,这是以前没有过的,因为他是个特别注重分寸感的人。
她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片刻,干巴巴地道:“……你现在对救命恩人越来越不尊重了。”
元榛没料到向来不声不响的苟杞突然来了这么一句,他嘴角不由向上挑去,眼睛眯得越来越细,最后完全叫又密又黑的睫毛给遮住了。
“叫‘元哥’,别没大没小。”
他的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笑意。
苟杞感觉没什么事儿突然叫声“元哥”
有点奇怪,她用“你脑子是不是坏了”
的眼神瞅着他,迟迟不肯开口。
但是她不开口他就不放手。
片刻,“元哥”
——有人屈服了。
元榛满意地松开她两手插兜继续向前走,他慢慢吞吞道:“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小苟,你得能屈能伸,这不是坏事儿。”
苟杞跟在元榛左侧一步不落,她悄悄攥着自己的手腕,妄图留住余温,但那根本没用,因为春日黄昏和暖的微风见缝就钻。
片刻,她敷衍地“嗯”
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能屈能伸”
这句话,再过片刻,骤然绷着脸要求,“你只能叫我苟杞,不能叫‘小苟’或者‘苟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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