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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和林书会在一起时,总是能滋生出一些无法自持的举动,比如说现在,他就很想把手按在林书会的头上,用力揪住他的头发,让他把他的尖下巴抬起来仰视他。
林书会的发质从小就很好,又软又直,而且发色偏向棕黄,在阳光下一照,还会更好看一些。
只是他现在太喜欢用发胶,发胶总会掩盖点他头发美好的美好的本质,让他无从下手。
林书会在他面前打了个响指,“怎么,看刘总这表情是要亲我?”
刘群儒咳了一声,撇开了眼睛。
林书会满不在乎地盯着自己的手指瞧,“我给童童挑了个小金猪,今天让人家送货上门的,估计嫂子已经收到了。”
一句话便把刘群儒打回了现实,他也正了正脸色,“多谢。”
“不客气。”
林书会摆手,“只是想奉劝刘总一句,“嫂子这么美,就不要再吃着碗里看着锅里了。”
刘群儒停了好一会儿才说:“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再搞出什么奇怪的举动……”
他后半句没说出来,因为林书会已经闭上了眼睛,仿佛和外界形成了某种结界,他说再多,也都是白费口舌了。
林书会十分不喜欢来到刘群儒的家。
可能是因为之前有过龌龊关系的缘故,所以每当看到刘群儒那个美到自带柔光的妻子之后,他都觉得做了孽了。
他并非已经不爱女人了,他只是快乐追随者,如果让他在上面的话,他还是更愿意和女人做。
所以刘群儒的妻子,其实是很能入得他的眼的。
只是一想到这家两口子都或多或少入了他的眼,他便觉得别扭。
尤其是偶尔还要面对刘群儒的老爹,也就是他刘叔,刘叔倒是对他还算不错,可是和刘群儒一样,喜欢说教。
小童童也并不可爱,一天到晚的扯着嗓子吱哇乱叫,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小脸蛋还长得勉强凑合,那林书会简直觉得他是这个世界上最讨人厌的小孩。
刘叔照例是催婚,从他还在和刘群儒鬼混的时候就催,直到催到现在,他儿子的婚倒是催成了,但是把他给单下了。
林书会向来把这些话当作是耳旁风,毕竟他亲妈都不急,他亲妈已经六十多,每天寻觅各色各样的小奶狗,他可能在某方面随了他妈,都风流。
周岁宴也只是个幌子,孩子早早地便去休息,之后更多谈论的还是工作。
讲来讲去还是那些,刘叔思想保守些,想让公司多拍些正剧,毕竟他们旗下还有不少老牌的戏骨,可是刘群儒的思想就激进些,喜欢跟风追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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