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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还没注意到自己穿着拖鞋,等坐了一天一夜的车来到省城,站在热闹的广场,看着广场人来人往,不知何往。
顺着旁人经过我身边的时候打量的目光,我看到自己穿着的一双旧拖鞋。
我再看着周围人群,没有一个人穿拖鞋出街。
我在不停的看,专门盯着别人脚上的鞋看,竟然没有一个人像我一样穿拖鞋的。
我突然就想把脚藏起来,丢人,丢人啊,我要去买双鞋子穿上,哪怕是凉鞋,不是拖鞋就好。
我看啊看,竟然连凉鞋都没看见有人穿,初冬的南方虽然不是很冷但是大家都穿着皮鞋最差的也是布鞋。
我觉得自己周围的人都在看着我,笑话我,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个怪人,是个丑八怪,于是我感觉自己走路都不太会了。
然后结果就是自己的左脚踩到了自己的右脚,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
“呯”
的一声摔了重重的一跤,还把膝盖和手腕都擦破了皮。
真的好丢脸,只能厚着脸皮,拿起行李赶紧走开了。
然后走了好远,找到一家药店买了点止血贴贴上去就算了。
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着,自己带的钱不多,全部身家只有三百块,全带来了,要赶紧找工作了否则要做乞丐了。
何去何从?从来没有过的迷茫。
只能机械的走着,走着。
走累了就坐在路边的石板上。
饿了就去买点面包一瓶矿泉水。
钱太少,不敢住店,只好找个桥底靠着桥柱睡觉。
准备天亮了去找份工作。
哎呀睡桥底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啊,昨晚被蚊子咬了一夜,咬了满身包。
第二天去找工作还被人认为我有皮肤病,不要我。
没办法只能去找一家很简陋的很便宜的旅馆。
三十块钱一个晚上。
真是一分钱一分货。
三十块钱的旅店房间很小很小,只能刚好放一张床,还好有卫生间,可以洗澡洗衣服,不用被蚊子咬。
天亮了,我准备去吃点东西,再去找工作。
在经过一个马路时看到一辆红色的小车把一个老人撞倒了,也不停车,就跑了。
我有意记下了这辆车的车牌。
老人躺在地上不动,不知道伤得怎么样,旁边路人来来往往,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看望一下。
我看见很生气的骂了句,那个红色车司机无人性。
然后走上去看看老人还有没有鼻息,还好,还活着,于是我检查一下他的伤势,发现他的额头破了个洞。
鲜血淋漓,膝盖被擦破了皮,冒出血珠。
我赶紧拿出行李箱里的卫生纸,捂住他的伤口,想帮他止血。
同时,就赶紧叫人帮忙打电话叫救护车。
我的旧手机常常没电。
现在拿出来一看,手机又没电了,想打个120都没法打。
只好向路人求助。
但全都只看了一眼就走开了,有几个看见了不但不帮忙叫救护车,还好心的在劝说我:“小伙子你不要多管闲事,否则会惹事上身。”
:()穿越后,我带着家人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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