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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路走来,帝国军中并不是没出现过叛逃事件,而且发生频率还不低,你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具备牺牲精神,总会有人怕死。
不过,但凡是走到现在这一步,走到最后的人,拒绝过那么多次叛逃苟活的诱惑,他们对性命早已了无牵挂,唯有与乱世格格不入的“热血”
在体内翻滚。
在这个风雨飘摇的乱世,每个人都在慢慢堕落,尤其那些历经岁月沧桑的人,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庶民小卒,几乎都不可避免地被这个时代残酷吞噬,他们还总是冷笑着告诉别人,告诉自己:唯有堕落,才能适应这个时代。
他们嘲笑所有心怀光明的人,觉得这些人是傻子,不懂谋私,不懂尔虞我诈,没见过世面,没遭受过时代的毒打,居然还傻兮兮地拥有“理想”
?
但现在,这些平均年龄二十岁出头的士兵,这些世人口中没经历过元年灾难的雏鸟,这些被视作温室鲜花的傻子,他们用热血告诉了所有人,谁才应该被嘲笑。
身后既是祖国,无路可退。
有人被骑士砍翻,有人被凶兽咬死,也有人濒死前扑到敌人怀中拉响光荣弹,却无一人后退,一个都没有。
这是一幅可歌可泣的画面,热血男儿不愿屈服于时代,以自己的理想对抗庞大黑暗。
然而,正如历史上的许多战争,单纯的信仰无法带来胜利,热血奇迹终究是文人笔下椎心泣血的臆想罢了。
这场战斗的结果早就注定,甚至可以说,这场战争的结果早就注定。
当十字教会部队席卷帝国阵线之际,就像巨浪涌向沙丘,扑来,吞没,最后什么都没剩下。
以散兵线形式固守的帝国军已经被切成了成百上千块,到处都是血肉横飞的混战,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战友在哪,也没有人知道战友是不是还活着,唯一能做的只有不停战斗,直到粉身碎骨。
阵线前方,曾以一己之力斩杀刀狂,被视作最后希望的羊咩咩,也没能改变战局,甚至连稍微“影响”
一下战局都做不到。
羊咩咩的能力太局限了,她拥有两项最适合近身搏杀的能力,但那又如何?人终究是人,一个人不能同时出现在多个地方,分身乏术。
霍安里森随随便便派遣了两千骑士前来,就算羊咩咩一秒杀一个,两千骑士也能耗她半个多小时。
更何况,这两千骑士接收了命令,以纠缠和骚扰为主,绝不硬拼,羊咩咩突前,他们就跑。
羊咩咩退步,他们就追。
像牛皮糖似的黏着她。
在这种情况下,羊咩咩杀一名骑士至少需要十秒以上,而无限力量不代表无限体力,在鏖战中,她的体力正在一点一点被消耗,一旦耗尽,霍安里森将会亲自出手。
另一方面,莫谦也处于最前线的位置。
在此前的行军中,他是唯一一个绝不能死的人,正如他所说,自己等了半辈子等来这个大元帅的位置,可不是来当陷阵莽夫的。
但现在,这些都已经无所谓了。
身后既是祖国,这是最后防线,所有人一视同仁,上至大元帅,下至无名小卒,都只是血肉城墙的一部分。
大元帅要做的,也是唯一能做的,就是身先士卒,用自己的热血告诉所有人: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不过,莫谦虽然已经抱着必死的意志,把自己当做士卒上阵,但教会骑士却并不这么觉得。
在他们眼中,莫谦依旧是帝国大元帅,是移动的功勋,斩杀有赏,生擒更是重赏!
此时,莫谦周围已经围满了十字教会的骑士,他们没有给予莫谦致命一击,而是像猫抓老鼠似的戏弄他。
一名骑士大步突前,长剑挑落了莫谦的大元帅袍,像宝贝似的抱在怀里,欢呼大笑:“看呐!
这是我的战利品!
教皇将赐予我...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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